我們組長請我幫忙,留到明年1-2月,因為同仁狀況不佳,擔心本組會垮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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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很兩難,但是因為組內確實很忙,他們給我清案子的時間不夠,說不定我可能1月還要回來當志工完成繼續的案子,而且12月份的加班都不能算錢,只能折成假期,我12月底離職,那些加班假不都浪費了!而且最近應徵的人稀少,案子勢必要分出去給同仁,簡直是雪上加霜了!
但是我應徵的工作我都說應該明年1月可上班,不然我怕到手的魚就溜了!唉!怕的是人家不肯等....
而且我們簽約都是簽一年,簽約期間離職藥公司同意,要是我答應待1個月,結果他們竟然不同意我1個月後離職,那我真是虧大了!
唉!還要被約談,快提供我無懈可擊的離職原因,我不想搞到翻臉!
你如果跟她說,因為當初就是預計到12月底,所以你已經開始慢慢找工作了~~主任有這麼難溝通嗎?
我想主管應該不會真的刁難到哪巴???你不是很早就告知她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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