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thk: 我有回他幾句 但我們沒有繼續對話 如果我有很多時間或是我人在旁邊的話我會解釋更多...也許考完試再找他算帳 哈哈
好乖好乖!我試圖解釋上課吃東西這件事情但整個大失敗。只能說,洪蘭真是洗腦成功... 我爸甚至搬出「你吃東西 (或替換成睡覺、上網、...) 會讓別人也想」這樣的荒謬 "道德潔癖" 來搪塞我。
道德標準方面有點難討論倒是真的 但是媒體壟斷這件事已經不是單純那樣了~ 整個太誇張 甚至會誤導觀眾 雖然我們知道台灣媒體爛到極點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 應該趁這個機會順便搶救一下媒體素質... 我有時候都很懷疑一些學校新聞系之類的為何從來沒有任何行動或批評 (或是有但是很微弱這樣)
我倒覺得各家有各家的意見,是屬言論自由。但台灣現狀是沒有"各家"... 沒有多種聲音讓民眾去選擇。而一般民眾似乎也覺得有得看就好啦〜有第四臺很好哇,為什麼還要有壹電視呢... 你看看蘋果集團那麼腥羶,還是不要辦電視來教壞我家小孩的好。於是大家對於第四臺的壟斷"欣然接受"
至於「道德標準」,我會覺得是阻礙自由發展的兇手... well... 也許不是道德的本意,而是教育者闡述、灌輸的道德
嗯但我覺得言論自由是另外一個part 我擔心的是另一件事 就是我覺得媒體應該保持某種程度的立場中立 而且應該要客觀呈現事實 台灣沒有一家媒體做得到
意識行態跟普通商品真的不一樣。他是無形的散步,不是簡單經濟學101,市場機制淘汰的概念。
我覺得道德標準本來就是用來限制沒有限度的自由阿~ 法律不是完美
也許是客觀說出來的故事就無趣了?收視率不好、廣告賣不出去、賺沒錢...
所以這是媒體基本的"道德標準"
smallredbean: 不管今天電視決定偏藍還是偏綠...我覺得我對併購案所提的最大疑問是他是國外政府的資金...我一個朋友講得很好~不管今天是中資美資還是日資....他都反對~因為這會直接影響這個媒體公司在題材的選擇上有bias
我不覺得道德是用來「補充」法律的欸... 我覺得是「建議」在某個特定社會的行為準則,它沒有強制性、它依賴當個時空的文化,也因此它無法界定所謂的對錯。當然眾人可以批判某個行為不符合該社會的道德,但無法將之歸於「錯」而「懲罰」之
寫到一半突然想到似乎不應該在大壽之日與壽星爭辯 (我回角落檢討去)
哈哈哈 我不會怪你"不禮貌"
dapudding: 本人的信仰是自由主義欸... 但基本上還是遵守法律,然後攻擊「荒謬」的條文
AnieHuang: 我以為妳的意思是,媒體對於題材的選擇不該有所 bias... 才會問說,那宗教台不就不該被成立?
smallredbean: 我想說的是...多元化是一個可以彌補個家電視台有自己觀點的現象, 像現在旺旺集團已經買了中時 中天 中視等等等...現在再加上蘋果,壹電視...如果他們有洗腦念頭,真的很容易...
smallredbean: 美國也是CNN有一種觀點FOXNEWS有一種觀點...但是起碼觀眾都接收的到多元的消息 對錯從來都不是媒體給的...
可是意識形態是一種當你不斷的接受相同訊息時...他就成真了
dapudding: 我的主張是不侵犯他人利益,於是就得定義何謂他人利益。這我就無法三言兩語講完,但事實上是,我自己也無法理出個完備的理論。
舉個例子,我覺得"小三"法條 (通姦罪) 非常荒謬。我不認為法律可以定義"關係"... 或者說,僅藉由法律定以出來的關係毫無價值。結婚其實是道德規範下的產物,而將其定義在法律之內,一方面是要保障彼此的權利 (遠大於義務),另一方面是維持社會秩序 (因為沒有家就沒有國?<-- 這超弱的)
smallredbean: 其實我也認同你說的 法律和道德是分開的 只是有時候很難真的完全切割 (我覺得把婚姻規範在法律裡是為了小孩吧 畢竟生育率過低對國家會是很大的危險 但是不負責任的生育率過高也不好)
那小豆你贊成廢死嗎XD? 我覺得很多時候討論這些議題很難不去用道德標準來考慮欸...........
生育率跟婚姻這點我還是釐不大通,不過挺有趣的... "鍊結" 也許其他人可以分享不同的看法
dapudding 「廢死」是個非常難搞的議題啊啊啊啊... 我甚至認為這個議題的爭議性遠遠遠遠~~~遠大於同志/多元婚姻
我還沒有認真去想過支持或反對廢死,因為我知道如果我是受害者,我會非常火怒到無法原諒加害者。但因為加害者剝奪我的權力,我就用同樣的手法去剝奪她的權力,不也成就我為其中一員嗎?
其實生育率只是我瞎掰的一個原因XD硬要解釋我覺得他們有相關的原因是我覺得如果高生育率但沒有有效法律去綁住父母對孩子的責任 很容易導致這些新生兒成為不但不是國家棟樑甚至是社會成本的人
但在討論某個議題是否該被法律規範時,個人情緒是應該要被放下的。我現在找不到某一篇,我非常喜歡的論點。大致講起來就是,當我支持 A 時,不代表我會去做 A
比如說,假設我認為性交易不犯法 (事實上我也這麼覺得),那「妳去從事性交易啊」或是「妳讓你女兒去從事性交易啊」這樣的反駁是無效/可笑的
其實我完全不介意如果某人對我做很機歪的事情我也用同樣手段報復回去 我不認為這樣就使我成為和他一樣的人 因為我們動機不一樣XD
某人對妳做很 GY 的事情也是報復啊~只是報復的主題不一樣?
How come那也算報復? 那如果是完全陌生的人?
我覺得拿那個事件來討論廢不廢死有點怪,因為他背後藏有更嚴重更應該被解決的問題 -- 社會、教育、...
或者說,今天假設有死刑,我相信他可能也會選擇這麼做,因為「我寧可死死算了~反正我也活不下去」
哈哈XDD其實我沒有在指那個傢伙 不過那也算是案例之一 但那傢伙的確說了 "因為不會被判死刑所以我這樣做了" 這種話 (除非我被媒體誤導了(遮臉))
似乎是這番話... 這跟"告白"裡頭的小鬼有異曲同工之妙呢
我會覺得法律規範和刑責具有教育意義,而不是設下最嚴苛的處罰方式,試圖以威嚇的方法來遏止犯罪
剛 google 一下發現我講的話跟廢死聯盟有相近之處,糟糕。不要貼我標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