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不太會有這種想法了,12 期或 24 期分期拉長到一年二年看,你還是一樣要付出那麼多錢。最好養成記帳和完財務規劃的觀念
如果要付房貸的話,這些錢先拿去付房貸應該說得過去吧?
怎樣維持現金流和減少利息支出這是另一個問題,我的意思是假設我一年就是賺八十萬,兩年就是一百六十萬。賺的錢減去要花的錢就是你剩下的錢,假設有預算就買,沒預算就不要買,就這麼簡單,如果因為可以分期所以才買那就掉進陷井了
我是會根據使用的頻率來決定要不要買…這一招還算有效,因為每個人的可用時間是固定的,用使用頻率來決定要不買這招對我還算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