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當那些贊成廢死的人口口聲聲的說,死囚也有人權。
誰來在乎受害找的人權?和受害家屬所承受的心理壓力呢?
與其老說我的的思想不如歐美國加進步,部如說我們對台灣的司法體制不夠信心吧。
畢竟,台灣的司法發展不過百年,然而歐美卻已經花費二、三百年的代價和時間來完善它。
所以,與其大談廢死,不如把整個體制缺失都想過一遍,如受害者後續心理相關諮商等等,先想個配套。
誰都不是受害家屬,沒有人有資格勸他們要原諒──或者繼續抗爭。
其實我當下看到新聞閃過的第一個念頭是,麥可看到這種新聞,大概又要哭了吧(打)。
你啥時要回來?東吳圖書館只開到2/7,不回來無法作作業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