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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han
12 years ago
goo.gl/9PF4q
327強拆衝突以後,華光社區面臨許多人的質疑,認為這場抗議「於法無據」,而居民彷彿「罪有應得」不值得同情。對此我們願意一次又一次的解釋和說明,相信總有獲得社會大眾體諒認同的時日。當天拆除以後,學生和居民共同召開記者會,譴責政府強拆失道,漠視人權,並且重述了我們的論述與堅持:違建戶的之所以存在,政府無法卸責,如今天不該在最起碼的安置計畫談妥前,以粗暴方式強勢迫遷!
Hohan
說
12 years ago
以下節錄學生代表發言。
Hohan
說
12 years ago
華光社區327強拆_事後記者會_(1/3)
法務部本來就不應該用民事來處理政府與人民的關係,何況這些國有土地上的聚落,要不是戰後的時候,政府默許人民搭建,要不就是在之後,因為政府沒有提供住宅政策,連北市府都願意承認這三分之一的違建戶,是合理存在的,原則上不拆,在有公共工程時也會提供安置、提供補償。
Hohan
說
12 years ago
今天問題在於,你中央政府沒有提供相應的拆遷補償或安置的方法,不管是弱勢還是非弱勢,就一定只用拆訟的方式來排除。法務部今天說,這兩戶不是弱勢,所以不會緩拆。那我想請問法務部,想請問訂了這個處理原則的財政部、國產署,當初對居民提起訴訟時,你們就有區分弱勢非弱勢嗎?據我們所知: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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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han
說
12 years ago
你們是到了現在,我們運動出現了,法務部被質疑了,國際人權專家審查的時候,指責台灣政府違反國際人權標準的時候,你才再來區分弱勢、非弱勢。
Hohan
說
12 years ago
今天在這邊我們200個同學,手拉著手守夜18小時,我們有很多同學掛彩,剛剛送醫的送醫。擋在屋內的人,我們知道有兩個人,身上綁著鐵鍊,警察在強行拉開的時候,我們知道那個破壞剪,有剪到他們的肉,現在送醫,我們不知道傷勢怎麼樣。我們沒有時間去處理這件事情。我們想告訴大家的是,你依法行政,但我們看到的是幾百名警察,在這邊對付手無寸鐵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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