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機那段好有說服力w
我覺得京極夏彥甚至比寫格列佛遊記的那傢伙來的厭世啊www
不過可能我的認知能力-套用柯爾柏格的發展理論來說-還只到"法律就是需要去遵守"的階段,再說,我是衝突派社會主義的擁護者,所以京極堂先生這番言論對我來說有道理但仍然是詭辯 : P
每個國家擁有各自不同的法律,本來就是根據民族性發展而來的約定俗成的結果,什麼是該做的事情、什麼是不該做的事情,個體在特定社會中長大本來就會發展出甚麼樣的價值觀。
即使是西方社會那樣連基本道德觀判斷都是根據宗教信念生成,除非個體的父母本身就是厭世的憤青,不然大致上來說,就算是再怎樣窮兇惡極的人,勢必明瞭對與錯的界線,問題只是出在要不要去做"正事"或是"錯事"而已。
所以說,「犯罪」這件事在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各個民族間的法律或許在某些地方著重的程度不一樣,但是只要是屬於該民族,便會知道並且(至少)為了避罰會去服從遵守。
根據京極堂所言,「犯罪」的產生只在想法轉換的一瞬間,「動機」才是事後犯罪者從社會習慣中的自我解釋,或者說,任何探討犯罪動機的人都是根據約定俗成的想法和規則、為犯罪者的罪狀命名。
我覺得京極堂的理論就是太忽略這種地域社會性,他太過於從人本心理學、還有事件發展的「偶然」的角度去切「犯罪」這個議題。道德價值觀是人類先被教導要具備的,之後才發展出罪惡意識,進而犯罪。我們當然是根據這個歷程,討論每個犯罪者是如何在普遍價值道德的壓力下硬生生地脫離常軌,追蹤他的脫離常軌的原因,也就是他的「動機」。
當然我同意京極堂先生說"法律是苟和出來的綜合、平均價值觀的展現本身就是一件很弔詭的事情"的說法,這個的確有很多可以討論的空間。但就犯罪動機本身來說,若真如他所言,整件事的順序就顛倒了。他說得好像人類的每個個體都不曾接受過社會的洗禮一樣,每個人擁有的意識和認知,在衝動行為的當下,無法被那些從小到大、用洗腦式傳教法介入判斷力的社會價值觀影響。
我們的認知跟行為,跟我們的生長環境歷程密不可分。京極堂先生今天把動機說的這麼決絕地無關道德判斷,那反過來說也與他自己在其他篇章大加抨擊的血型決定個性論不謀而合了,除非他新開一個議題來辯證心理活動與個性可以完全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