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ex-b分手3年多但因為他留給我的大毛衣實在太好穿(他身高187)於是這幾年冬天在家都靠那件毛衣為生,然後今天我爸突然靠杯起他好冷(明明那麼胖為什麼還會冷?!)我就看了他一眼於是把身上的大毛衣脫下來給他穿,他高高興興的接手穿上說好暖,有點尷尬的是他大概在想我怎麼會有這件男生的毛衣,最後我想應該都心照不宣了這樣。
嘛~不過就是件衣服嘛!!! 是拿來穿的不是嗎
話雖如此,但因為我跟那男生的感情後來變得像是朋友兄弟般才決定握手Say goodbye,其實也沒什麼好尷尬的。
況且都八百年前的事了我何必為了件毛衣跟自己鬧尷尬?!
真的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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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哇~
瞬間有種解完數學習題的暢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