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接到市圖來的逾期未歸還通知電話,覺得奇怪,一查之下發現我12/14借的1/13要還得那批書裡有一本是12/28要還,這是我第一次遇到的狀況,詢問之後才知那是所謂"熱門館藏"只能借兩周,<實際上那是本不會再看第二次的芭樂書...>所以一開春我就不小心不樂意的被罰了七元,這種事真是要遇到才會知道,就算是上了一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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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是誰定義的啊
以前好像沒這規定啊...我曾排了半年才借到一本書(夠熱門吧?),還是可以借一個月啊
就是呀!第一次遇到!
生活即經驗 Life is what so on exper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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