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應該都聽別人說過,或許也對別人說過:「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但是另一件事情:「對 自己的行為對別人造成的影響 負責」就甚少人提及......
很多人過度解釋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甚至曲解到我行我素的程度...... 更別提後面對別人造成影響的部份負責了;而實際上,這是一個團體社會,這塊卻是如此被忽視,唉
是台灣教育的問題?別說對自己行為負責,光是責任感這三個字在台灣就很罕見了
一起做專案,一起玩,一起跑 party... 很多人都只顧自己不顧別人感受,提醒他還會被嗆,更嚴重的就是揪伴來堵你(參見社會新聞)
看看 2013 台灣眾多社會新聞,假油,日月光,洪仲丘,eTag,一大半都是因為缺乏責任感引起的
不想惹事的人就避開這片不談,大家都不談的情況下就是整個社會愈來愈沒責任感
唉......
但是或許我才是錯的,其實不需要如此在意... 畢竟我自己也算是個人生失敗的例子,或許是因為我的原則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