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主動押金2個月, 房租一個月. 簽約就直接給老公
第二任房客竟然欠第三任房客20幾萬...哇
因為第二任房客跟地下錢莊借款. 結果第三任先幫他還. 雙方再約定每月還1萬元..
結果細聊才知. 她已經離婚. 但目前帶一個小孩. 跟前夫住同一棟公寓. 但不同樓層...真複雜
看她臉書..都是 po帶小朋友出遊吃飯...我都想蠻正常
還沒看房子. 就跟我殺價. 房租/押金..又說要遷戶籍..實在蠻囉嗦. 正好第三任房客已經確認要租. 所以我馬上跟她婉拒..
我只租1萬1. 因為我那是舊式公寓.30年啦...
那天去 森 看房子 原本問小坪數
(表妹想要的);結果都是大坪數的,
因為已經走進去了只好給他看下去
113坪,30%公設要三個車位(150萬/1個)
全部約四千多,可打九折
真是貴森森
我只好跟她說..不要看新成屋. 試看看二手的.價格就沒那麼高
因為她一直住長庚提供的宿舍. 先生又是南部人. 沒置產觀念...
是ㄚ..住宿舍..所以太悠閒..又在長庚大學任教10幾年..每天跟學生相處..就是讀書, 吃,喝,玩,樂 巴..
我也覺得這位女教授真離譜..不過看她真是世界玩透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