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分手吧,阿應。」女人顫著音對著從香港飛回台灣沒多久的男人,她受夠了,受夠沐應眼裡只有他的事業,而她必須每次主動上門,對方才想起有她這個女友。
沐應是個好男人,對她貼心也很大方,可是自從他和友人合資打拼事業後,沐應也逐漸忘記他有女友,忘記兩人的紀念日、生日、情人節、聖誕節等等......她愛他,所以她能忍,女人主動並非是件壞事。
與他相約的時間往往因為酒廠的邀請一次又一次的被放鴿子,她再堅強也承受不住這麼多次的爽約。
「嗯,我知道了。」沐應聲音很平靜,很稀鬆平常般的冷靜,兩人聚少離多,多次下來的爭吵讓他也很累。
女孩也是一同與他離開育幼院,算算兩人認識二十年,交往有六年。
此刻他心情不能說難過,是種愧疚和鬆口氣。
他和友人投資是高中時就已經開始準備了,他讓學業盡量保持及格邊緣,而全心的找打工、找工作,甚至牛郎這行業他也幹過。
為了錢,合法的、不合法的,只差差點被扭送牢裡外,幾乎都做全了。
也幸虧他在十六歲時就離開了育幼院──他是孤兒,父母空難過世,鉅額保險金和航空公司理賠金以及遺產全部被親戚拿了去,一毛也不剩。
這是哪門子的戲劇化人生?
他不在意這檔事,畢竟已經是三歲時的事了,要去討也太晚。
但是他請了當時的道上老大,用其中一間賭,引了那幫親戚不成才的兒子女兒們賭輸家產、賣掉房子還還不完鉅額負債。
至於下場,就不用多說了。
不是他的不會強求,但是搶了原本屬於他的,他會用各種方式讓對方連活著都比死還痛苦。
神智被女孩拉回,兩人在和平又沉默裡分手,一乾二淨。
他拿了五百放在杯邊壓著,摸著口袋的菸往門口走去,他是酒商,但不是甚麼亂七八糟的代理權都拿。
他專拿中上等級的酒廠和酒名的代理權,進貨量不多,專銷酒店和酒吧,還有固定來往的富商,獲利就不可說白了。
而酒吧也是一時興起才開,他現在想想,創業時受到國外的歧視和自尊被踩踏時的痛苦和壓力都和就學時搶錢飽受的痛苦有得比。
他能撐,因為他不想都活得沒有目標。
他能忍,因為他要讓看不起自己的人好好看著他到底怎麼回活的。
當他在一個某知名酒廠經理的陷害下,他必須把那時滯銷的紅酒銷出去,既不能壓低價錢、也不能給予任何優待,他賣給了一個老闆,在那場發表會裡,只花了五分鐘時間,對方用十倍價錢給買了去。
那時他才受到酒商的關注,陸續的拿到僅有幾隻限量的高價酒物的代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