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例(? 我還是個負責幫忙看東西的 被分派到2樓看廁所門
開始沒多久 許多記者們為了要拍攝照片 全都在這個樓層距離舞台最遠的地方進行拍攝
拍攝完畢後 開始移動至給定的位置上休息 但是由於路程明顯有一邊比較近 所以全部的人都往該方向移動
很不巧的是 較短路程路上 會經過一些觀眾的前方 數量大概是26~29人
結果就是 有對此情況相當不滿意的2個人 對於剛好位在她們左手邊的我們 說了一下她們的不滿
過了一下 有一位記者 想起他的東西放在我們的腳邊 又從她們前方走過 其中有一位就相當的不滿 再次抓我們過去問
這時候就說 為什麼那些工作人員不會走另外一邊 對面的路不會經過觀眾面前 我們也是有付錢 blablabla
我們沒什麼辦法 也只好找一個人去抓救兵 誰叫我們就是沒權力(ry
在搬救兵的同時 有一位就直接把自己的包包放在道路上 現場相當的暗...
再來救兵就來了 其中一位不知道是一看到有人又要經過 還是知道找人過來 就直接起身要擋住路
然後就是bla bla bla 反正我也聽不清楚 結束之後 救兵就過來跟我們說 答應了她們兩件事情 結果就是除了上廁所之外 不會有人經過她們面前
我個人給了救兵一個意見 就是把他們挪到對面去 因為那邊似乎有些位置是空的 一起守廁所門的人也提出反對意見 救兵再去跟上面的人反映
最後 救兵跑來跑去 感覺是宣導不要走過她們前面 她們面前也沒有除了要上廁所的人會經過她們 真是可喜可賀
以上是狀況敘述 如果有不夠詳細 請當事人來補充(ry
的確 這次在座位安排上的確有不好的情況 就是主要幹道會經過觀眾前方 而且這樣的位置還剛好賣給很在意的人
像我們抗議也無可厚非 但是 後續作法是不是有問題 走道上放東西? 旁邊的同事還看到似乎企圖要絆倒人!?
但是看來我為人好像還是很和善 想到的辦法分別是 1. 將她們移到不會被干涉的地方
2. 這麼在意所花金額? 那我們就來退回付款 逐條審查 你的座位是1800 總共時間是兩個半小時 合計是9000秒 記者總共不到10個 我算她們路過你2次 每個從你們面前走過的時間算5秒 總共所花時間為100秒 也就是1/90 退你20元好不好
等...等等 你激動了 他們又沒有靜坐抗議 別理他
另外 妳找我們申訴 還有跟救兵申訴的時間 好像不只那100秒 而且我還高估了那些時間 究竟是誰比較吃虧
另外 因為你的申訴 導致救兵要穿過至少40人 每個人低估1秒鐘 就佔了全體時間40秒 救兵還需要勞煩上級 還有再跑去和有機會走過的人溝通 還定在前方走道上大概5分鐘以上 這些都是時間成本 都是錢! 錢! 錢!
他們時間都不是時間 因為他們沒有對此提出申訴 要是他們提出申訴 該要向誰提出補償 一定與妳們無關
另外 因為妳們在注意舞台上的活動 所以沒看到有一個救兵為此跑來跑去 還說是裝死 雖然只有我聽到(ry
(你們講話抱怨的時間都要過一兩首歌完全沒聽到了…) by 救兵的內心
OH 對了 其實我覺得最痛苦的應該是她們旁邊的另外3位男性 他們真的超無辜 就因為座在她們旁邊 導致少看了一些東西 找誰賠 還只能摸摸鼻子 不然就是找主辦
我有問道記者只有前三首可以走動拍,所以他們根本在那之後才(?
roujin12: 是阿 其中一位好像還說 上面這些位置根本是拍攝用的 只是順便多賺一些
「我等一下會做這兩件事,你們還有什麼需要我可以幫忙的嗎」
「那就這樣吧」
沒有其他要求還要說別人裝死到底www
那大概只有一樓正中間前半段的位置可以賣了,視野又好聲音又讚,票價應該要上萬(屎
對比到這次的大腸花 也許不是很正確 大概是 政府=主辦單位 服貿=記者通過 抗議民眾=不滿的團體 衝進行政院=在道路上放置東西,企圖絆倒人 守廁所門的人=警察 救兵=王先生(ry
很可惜的是 沒有發生驅離行政院=請她們走路 然後服貿也沒在提起(ry
對了請前面繞路時為了避免打擾人+太吵聽不到,還要等換歌中場再講話,所以你看到我發噗是那時候www
欸對了,他們這排會被影響的大概十來個(?),但是請人繞遠路會影響後排可能六十多人(遠目
補個秀點笑笑。
戰士A站立用很囂張的姿勢很危險的靠著玻璃「你們這些沒付錢的一直走來走去,我們付錢的權益就要被你們犧牲嗎」
「呃我就是來找你們談談這件事的…」
於是戰士A尷尬了兩秒後坐下來,隨後又立刻不甘示弱地補上「所以你打算怎麼辦?」
感謝幫忙&還原真相&幫忙抱不平,我考慮建議之後同一場地那個位置真的要賣就標個廁所旁賤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