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知道耶 最近臉書滿滿都是台灣朋友在貼台灣暴警, 看看美國 我好像很習慣不去跟警察起衝突, 因為美國警察更暴力. 就有幾個朋友超速跟警察辯論, 就被揪下車整, 甚至當場逮捕. 我學到的是, 警察要怎麼樣就怎麼樣, 有問題是上法庭吵 當場跟警察吵沒有用
美國警察的執法力比起台灣警察來真的強悍很多。美國公民相對地對美國警察也敬畏許多。
sure, 這團體已經不是第一次惡搞. 只是看這些人沒有逃跑沒爭執沒跟警察扭打, 就安安份份的在地上等警察釐清. 感覺美國人相信法律會保護他們. 台灣我就不太清楚 也許大家不相信法律能有效保護自己, 所以都習慣自救當場採取行動?
但是上了法庭美國法官並不會偏袒警察, 警察被判罰的到處都是, 難保這些人就等著要告警察告到脫褲
我想在 324 那天打人的警察被查出來承擔責任之前,台灣人是不會相信法律能夠保護自己的。
324 那天大家也只是靜靜地坐在那裡等著讓警察抬走啊
警察逮捕, 和有沒有犯法是兩回事. (打我的人也沒被起訴啊)
一群人跑到人家店裡戴起面具, 店家不報警才是奇怪吧.
警察的職責只是要維持秩序. 至於有沒有犯法, 那是法院要去管的事. Law and Order演了幾千集, 就是在講這個啊.
公然裸露也可以被逮捕啊. (但會不會起訴是另一回事)
哈 公然裸露在很多城市是違法的. 我同意 警察的職責是維持秩序
所以那些戴面具的人, 可能被帶去警察局坐一小時就會被放出來了. 也不會被起訴, 更不一定會有什麼法律制裁. 但是, 面具都戴了, 誰知道誰口袋裡有沒有槍. 所以警察當然要銬手銬. 不然才是白痴又失職.
同意阿 誰曉得是不是什麼恐怖活動, 所以阿蟲說 這是不是持法過當? 身為一個民眾, 我覺得不會耶
再反過來看台灣的事件, 就知道台灣的警察真的溫和多了. (其實警察完全沒動作, 雖然符合社會期望, 但那才是真正失職)
可是人家只是戴面罩而已,又沒有妨礙店家做生意,也沒有驚嚇客人,警察憑什麼逮捕他們,有那條法律規定說不能戴面具逛街?或是不能打扮成假人?
店面屬於私人財產, 商家有權 reserve the right to refuse service to any one,
就像 costco reserve the right 在門口檢查每個客人的購物車甚至皮包. 一般零售業並不能隨便要求客人讓他們檢查, 除非懷疑客人偷東西, 但那也要等警察來才可以搜身. COSTCO 因為是私人俱樂部, 進去的人都是繳了會員費同意會規的會員
警察會到GAP逮捕人一定是因為店家報警啊,後面有說他們被ban from the gap
arrays: 既然店家有權力決定要服務誰,那之前亞歷桑那州要通過店家依據宗教信仰有權決定要不要服務同學,為什麼還會引起風波?
問題:那如果那些警察在銬手銬的時候趁機踹那些人幾腳咧?這樣也算在合理的執法範圍嗎?
就像小雞漢堡老闆反同學, 大批同學抵制, 但也大批人排隊去吃表示支持. 店家可以排斥人, 人也可以排斥店家阿. 就像古早前很多滑雪場不准 snowboad 進去, 我自己是玩 ski 的我可是很高興去支持, 但就常看到玩雪版的在門口抗議 (懺悔一下 我還是忍不住去吃了一次小雞漢堡, 恩 也沒多好吃阿)
minckang: 如果真是如此, 民眾受了妥屈, 當然可以上"法院"請求賠償. 但是如果自己違法在先. 就要看法官如何判定.
但是, 台灣這次的活動, 網路上一直給大家製造一種氛圍, 就是那些學生是可憐的, 值得同情的. 警察無論如何都不能還手, 不然就變成"暴警" 但是幾十萬人的場合, 怎麼不可能擦槍走火而失控?? 萬一失控了, 警方難道完全不能處理, 只能消極阻擋. 這才是我覺得很奇怪的地方.
godknow55: 我們公司旁邊那家星巴克, 就有homeless的人跑進去要水喝, 全身臭味, 在排隊等飲料的人都走了. 店長(我也認識) 就報警了, 警察請他出去, 還對店長說, 以後不必理他, 他如果再進來, 你也不必賣東西給他. (就是禁止他進入那家店) 但那是針對某個特定的人, 而不是某族群的人(像同學等等)
警察沒有說不能還手阿,只是有的警察趁亂做些什麼事,又故意不讓人看到或讓人拍照,那沒反抗又無故被揍的民眾不是很衰,想要告警察值法過當又沒證據可那出來。
可以用影片啊. (不是傳得到處都是) 但是最上面的影片就指出, 即使沒有明顯犯法行為, 也是可以逮捕銬手銬. 那在台灣不被罵死才怪. 肯定又被人說執法過當啊.
還有, 這次事件, 警察也有人受傷. 光是這點就是公權力不張的證據. 警方豈有被民眾修理的道理?? (但沒辦法, 台灣就是民意最大)
警方受傷是理所當然, 人民受傷就變成執法過當. 那要警察幹麻??
我也不覺得警察有什麼錯,一群人莫名其妙跑去人家店裡裝假人,來往客人難免受驚,這已經構成侵犯干擾了,而且動機不明誰知道是不是有什麼威脅企圖,店家報警處理,警察執法天經地義囉
紐約的警察是有名的兇狠的ㄟ… 不過這些人大概也沒想到會演變成這樣吧. 這樣已經算是disturbing的行為了, 如果有其它現場採買名眾不高興, 也是可以申訴Gap的. Gap還是得處理的啊…
但是, 就我在噗浪上看到, 覺得台灣警察可惡, 民眾比較可憐的人好像比較多.
SoQueer: 的確是這樣, 但是我的臉書朋友包括我自己都是支持警察
但是, 我也沒有因此就"支持"警察. 我覺得台灣警察/公權力也是把自己做小, 怕被投訴, 怕被報料, 再加上缺乏訓練, 反而受了限制. 兩面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