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總噗浪放送頭 分享
11 years ago
立院三讀性侵犯不得經營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 即時新聞 | 20140520 | 蘋果日報
新修正的《身障者保障法》也增加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的退場機制,主管機關評鑑對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的評鑑結果可分為優、甲、乙、丙、丁5種,丁等的機構經輔導且屆期未改善,或是連續2次丙等,主管機關應令其限期停辦。
lotis5042
11 years ago
所以現在是有性侵犯在經營社福機構唷?
智總噗浪放送頭
11 years ago
lotis5042: 也不是這樣說,算某程度的防患未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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