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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 view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每次這種時候 就會聽到很多支持死刑的言論跑出來
latest #44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我沒有當面出口反駁這樣的言論我覺得很羞愧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我覺得支持死刑的人並沒有看到一個重點 死刑不是說 只是單單把看似最大惡極的人殺掉而已
殺錯什麼的 對我來說也都只是小事
重點是 支持死刑 等於是你讓政府有合理合法的正當性來奪去人民的生命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為了正義? 為了正義我絕對支持你親自動手把那些你認為是雜碎的傢伙給宰了 但是為了正義你把這個權力交給別人來執行 是不是有點奇怪? 你的正義是別人的正義? 這之間的問題不會越來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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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死刑不過就只是在發洩情緒 而我也不認為為了安撫大眾的情緒就要殺人
我會說是大眾是因為 家屬絕對有權要求死刑判決 但是其他人? 我只能說你們是一群嗜血又沒有種的傢伙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不過也基於這群人目前看似還是大多數 所以我也不支持立刻廢死 法律還是必須要反映社會現狀 這是不爭的事實
殺柚子 Loading
說
11 years ago
我覺得死刑一開始的用意一部份應該是遏阻犯罪才是,因為知道法律上有死刑存在,所以才會少點罪大惡極的人。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lamyo
: 被罰會怕就只是一般動物 真正要避免犯罪要靠教育 數據之類的東西我也懶得講 會怕的不會犯罪 會犯罪的不會怕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lamyo
: 我重點在於 當一個普通民眾 說出"這種人就應該死刑"的時候 他背後代表著什麼意義
事情永遠都不會像是自己所想的這麼單純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lamyo
: 我的感性一開始也是這樣告訴我的 但是我不會說出來 因為我認為這是不對的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喔對了 非法正義還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義務性的要提醒一下 人人都有權力犯法 但是相對的也有負起法律責任的義務
聖地牙哥廚藝學院生
11 years ago
我想刑法的初始就在於國家不鼓勵人民自行報復,所以才交給國家執行;所以在這樣的觀點下,要求被害人(不過在這種情形下他已經死了),和被害人家屬(因為他們受到傷害?那我們這些大眾算不算受到傷害?恐懼帶來的無形的損害?)自行處理加害人,是有些弔詭的
聖地牙哥廚藝學院生
11 years ago
非直接受害人要求國家判其死刑無非是希望以國家的力量鞏固社會秩序,雖然我也認為民意跟司法不能掛勾,但我認為社會大眾提出這樣的觀點並沒有不妥之處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NortonCheng
: 如果大家都信任政府自然就沒問題 不信任又要給他這麼大的權力奪走人民的生命邏輯上問題就很嚴重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NortonCheng
: 我也不鼓勵非法正義 但是我不能否定人人都有貫徹自己的正義的權利 只是當這個正義違反了公訂的規則 也就是法律的時候 就要負責
聖地牙哥廚藝學院生
11 years ago
這我倒沒有甚麼異議,行為帶來的後果行為人自己承擔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NortonCheng
: 當初洪仲丘不就也是因為大家都認為 "這些人該死刑" 而且 他們大聲的講出來 才導致民意影響司法的悲劇 這是有目共睹的 所以我才說 我也覺得他們該死 但是我不會這麼輕易的說出來
聖地牙哥廚藝學院生
11 years ago
至於「信任政府」的部分我想是可以切割的,我們確實常常不信任政府的某些行為,但目前我對司法這部分還算是可以接受
聖地牙哥廚藝學院生
11 years ago
vulfmp6bj6
: 對案件意思的表示這部分我想是個人意志的部分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NortonCheng
: 如果多數人都願意像你一樣把憲政架構下分立的司法跟行政權分開來給予評價
那真的是再好不過了(苦笑)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NortonCheng
: 我尊重大家都有表達的權力 但是我覺得這樣不好 就有點像是罵髒話 但是實際上它會造成更嚴重的問題 所以我才提出來
聖地牙哥廚藝學院生
11 years ago
但我不認為這樣是不好的,而且你放心好了,最後真的判死了,風波一過ㄈㄙ聯盟又會跳出來拉~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NortonCheng
: 重點一直都不是結果 判死判無期與我個人的關係都極小 重點是 心態不改 同樣的事情會一再發生 不會進步 當然如果你不認為那些事情是不好的 那就只能尊重
聖地牙哥廚藝學院生
11 years ago
我剛思考了一下,我想重新檢視你的主張;你的claim是「民眾不應該鼓吹對特定人的死刑判決,因為( )」?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NortonCheng
: 應該說 我希望大家在發表言論之前先思考一下 在發洩了情緒的同時 是不是可能造成更多問題?
我自己為了要說出上面部分的情緒言論 我又另外補充了這麼多的東西來希望我發洩情緒的同時 不會對這個社會造成不良的影響
我自己是這樣做的 因為我希望這個世界也是如此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NortonCheng
: 自由永遠伴隨責任 我的言論自由 我用這種方式負責 所以我希望大家享用言論自由同時 也負起責任
聖地牙哥廚藝學院生
11 years ago
所以你的主張是「民眾不應該鼓吹對特定人的死刑判決,因為這樣的言論會對這個社會造成不良的影響」?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NortonCheng
: ㄜ 我不知道為啥我講這麼多還可以被簡化成這樣 可能我的表達不夠清楚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NortonCheng
: 如果我的主張就是你所說的 那我今天就不應該說這些話 我無非自打嘴巴
因為我深思過 我提供論據 我用這種方式負責任
所以我才允許我自己發言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NortonCheng
: 但是今天那些看到馬上脫口而出 這種人應該判死刑的人 有打算負責任嗎? 知道自己的責任嗎? 只要願意負責 我都肯定他的自由 不論他的立場 這樣講不知道夠不夠清楚
聖地牙哥廚藝學院生
11 years ago
你也可以試試看用「(論述),因為(原因)」的Toulmin論證結構來整理你的想法,我發現這樣挺有用的;如果你有很多個論點,可以分項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NortonCheng
: 求示範
聖地牙哥廚藝學院生
11 years ago
「民眾表示自己對判決的期望是沒有問題的(論述),因為如此並不會產生外部成本(原因)」
聖地牙哥廚藝學院生
11 years ago
論證結構中的「原因」可以透過統計或數據或研究等事實來支持,這些事實就稱為「ground」
聖地牙哥廚藝學院生
11 years ago
然後用以連結論述和原因的一種概念或信仰或其他想法,是「warrant」,有點像是潛藏在文字下的想法,以我為例,warrant就是「民眾對其想法的論述是應該被最大限度地容許的」,支持warrant的稱為backing
聖地牙哥廚藝學院生
11 years ago
這學期學會這個,受益良多> <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NortonCheng
: 那我就是主張應該謹言慎行(論述),因為事實上已經發生過民意影響司法判決之先例(原因),因為言論有一定的力量,所以在行使言論自由同時也要負起責任(warrant)
聖地牙哥廚藝學院生
11 years ago
那如果要反駁的話,可以從兩點下手:「民意影響司法判決之先例,是真的嗎?可以怎麼驗證?」,和「言論有一定的力量,但他的力量對於司法判決有沒有實質的效用?我喊無罪無罪,就真的無罪了?」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NortonCheng
: 我上面說過 洪仲丘就是例子 我懶得再說一遍而已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NortonCheng
: 我的想法與你的信仰並無衝突 我只要求 一句話的背後所產生的問題 應該被受到重視 言論如果應該照你所講的 最大限度的容許 那你怎麼可以放任像是公然侮辱之類的罪名寫在法律上? 群眾的言論就會造成輿論壓力 而不是像你說的個人喊無罪如何如何 我不懂硬要用偏頗的東西來反駁有什麼意義?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NortonCheng
: 當然如果你只是想跟我進行依些邏輯上的訓練的話 我很樂意
聖地牙哥廚藝學院生
11 years ago
不不不,我不是要故意歪曲你的主張,我只是指出這樣的論證有甚麼部分是可以被質疑的;洪仲丘的案子,我正好也並不知道輿論跟判決之間的相關性,還請大大詳述;然後無罪的部分,我只是想指出輿論壓力對於判決的影響力是否真的有這麼大?例如當時陳水扁的案子,有不少鄉民在那邊要求無罪判決,但最後也沒有如其願般無罪開釋
聖地牙哥廚藝學院生
11 years ago
如果能夠說明這些反駁(rebuttal),你的論證就成立了,無論我主觀上覺得他有多麼不能接受
正一居士@日商社畜
11 years ago
NortonCheng
: 洪仲丘案因為人民走上街頭 所以導致立法權加速通過軍審法的修正案 而且無視了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在修正後逕行將原本應該在軍事法庭中審訊的案件轉到地方法院 這件事情我是這樣看的
原本我真的是挺不爽的 因為我覺得你故意裝作沒看懂我說什麼 然後故意把我的論調導向到我根本沒這麼說過的方向
但是我現在看懂了 你大概是想用你之前說的論證結構來 幫助我們雙方進行有效的辯論
聖地牙哥廚藝學院生
11 years ago
是啊,我怕我們一直各說各話,這樣對討論沒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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