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肯定自由意志進行選擇的可能性,不管是明智的選擇或是愚蠢的、狹隘的、甚至是不合邏輯的選擇;所謂的「解放」或許只意味著不經選擇的放棄一種生活想法,並且不經判斷的擁護另一種。從這個想法出發,必須先肯定解放的不必要性。一個自甘受壓迫的人不一定得認同「他必須被解放」這件事。自由將會令他渾身如遭蟻噬,他將會失去對生活的想像。然而這不正像是經由投票制度選出獨裁者,或是通過民主制度的程序放棄民主制度一樣的矛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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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是目的還是手段呢?如果解放只是手段,那麼最終的目的也許可以說是為了得到更多的自主權。關鍵在於有沒有純粹的自主權,例如當一個人「自願的」選擇支持種族屠殺、反墮胎、反工會、反對示威抗議的時候。他是否能說他的選擇是他自己的而且純粹是他自己而不受任何立場以及環境影響的?特別是當社會心理學進行各種服從測試,研究反覆證實環境對人的決定有支配性影響的時候(例如,再怎麼善良的人在軍隊也容易欺壓學弟)。
如果一種自主權有其歷史或環境因素,是否應該否認那樣的自主權?例如,閱讀了某種偏頗的報導,接受了某種偏頗的教育,而選擇鄙視某個國家某一世代,鄙視了某一種行為與文化的人,他的「自主權」或「自主性」是否應該獲得完全的尊重呢?
可是怎麼會有一種自主權,或者說對自我的認同與感覺,是不受歷史或環境因素而塑造的呢?如果假設只有那種自主權,才能夠合理的產生某種自由的話,才能讓生活有力量的話,那將是非常不切實際的。歷史不應該能夠「決定」我們日常生活的每一項判斷。
我起床,我在馬桶內小便,我的小便經過了某種公共設施,如排水道系統或化糞池,但難道產生了小便的規則,經過科學方法設計了小便的都市下水道系統並且負責營運管理它的「公共衛生」的觀念不正是一個有歷史、具有某種排他性、屬於高度人造、高度體制化,因而使人的選擇變得受限的體制性觀念嗎?
應該要慶幸都是相信謊言的人在努力圓謊,而不是當初造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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