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i2009pc 分享
11 years ago
ROC國際不承認,是真正的(玩私法犯法政腐)做生意買賣合同是:當下一簽字解除了合約=不欠任何的約期=不欠任何的費用,國泰世華銀行解約後第二日還退回我郵存帳號二千元呢!可是電磁波腦控政腐就是要財團跟我繼續討錢,繼續寄帳單狂打電話催繳長達五個月,逼我只好提告,他們政腐就有大紅包賺呢!其實20多年了, 有證據真實事不怕毀謗罪的,ROC誣告不成防害隱私,就改告我防害密秘罪,真丟臉此舉表漏國際不合法不承認的爛政腐,全民選舉開除
漫遊書影
11 years ago
三十歲以前做「該做」的事,四十歲以前做「要做」的事,五十歲開始才能做「想做」的事。~ 企業家 郭台銘 -摘自《M型窮人只要面紙,不要印鈔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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