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休假,本部打電話給我(當時人在外面)說有客人想用過期的折價券,希望我回電給客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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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2:我一個小小辦公室職員,什麼都不能決定,為什麼我回啊!!
抱怨3:打給客人後被唸了10分鐘,啊不行就是不行啊!!都寫在券上明明白白了,憑什麼要給你特例,其他客人還不是一樣照規則走
抱怨4:硬要跟我爭我們沒有告知他,是我們的問題(就算真的沒有告知,都寫在上面了是沒有眼睛嗎 自己不確認好要怪誰)最後說他會找途徑解決這事,感覺想走法律途徑吧,但我覺得我們站的住腳的
我們是送的商品券不是花錢買的現金券,本來就可以訂期限。據說客人已經有連絡過消基會了,結果消基會說他們沒辦法請他自己聯絡我們(應該算踢到鐵板吧XD)
上面有寫的清楚就不用擔心!就是有這種亂吵愛亂鑽露洞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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