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窮到要跟住在海外的翻譯要20%的外人稅⋯⋯(今天看到翻譯合約上有:依稅法規定,同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未滿183天,應依規定扣繳20%所得稅)
latest #15
哭哭
出版社說曾被國稅局追繳過(大概是追不到海外翻譯)所以直接跟出版社要錢。
據說國稅局現在可以查你的出國天數。問題來了,在中國境內待著是否算出國?
外國人都不來台灣的原因就是這20%的外人稅⋯⋯這應該火速廢除!!日本對美國作者基本上不需要付稅,很多外國作家的作品在其他國家的稅都沒有台灣重⋯⋯
這是正式法規嗎?還是該合約上這麼寫?我們這裡還沒有這種事(起碼會計沒說)
absolutereading: 可以直接無視⋯⋯只是今天在其他家的合約上看到這條相當讓我驚訝!不過本來台北每一區的稅務機關就是各自為政,每區都不同⋯⋯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