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想?對方果然不肯罪。」我和白謙河兩人一起到警局附近的餐廳,找一個無人的角落坐了下來,把江宜雪案目前找到的關鍵都攤在桌上。不過比起談案,我比較希望頂著兩個黑眼圈的白謙河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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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照片給他看後,他也承認他那天有回家,可是都到這個節骨眼了他卻不肯承認殺人,目前的證據也不太夠,如果能找到他那天穿的兇衣或在兇器上找到指紋,或許就能逼對方認罪了。問題是是我的話,那些東西經過那麼多天我就通通處理掉了。」白謙河拿起桌上的咖啡正要往口裡送,我下意識已經行動抓住了他的杯子說:「別喝了,回家睡覺去。」
白謙河笑了笑說:「案子都快要破了,這個時間點哪睡得著啊!說說看你的想法吧,大檢察官。」想法嗎......除非能找到關鍵性的證據,不然目前也很難再往前走。我瞄起了桌上所有的資料,驗屍的最初報告、兇嫌出現在捷運站的照片、社區監視器所拍到的畫面、被害人被發現時的遺體照片。
有沒有什麼東西可能是兇嫌疏忽掉的呢?我一邊想一邊整理說:「星期天回家為了不起疑而殺害被害人,必定會以跟平常相同的服裝進家門。」我拿出兇嫌變裝後的照片,他身旁也背了一個大包包,為了躲避攝影機而變裝,去應門前應該把大衣等等都脫下來塞在裡面,等到行兇後再穿上大衣或者將兇衣塞了進去。
好像還缺了某一塊關鍵的拼圖,思考了一下我說:「是不是有漏掉什麼?如果我換了一件衣服又何必穿上那麼引人注目的大衣了?被害人被刺中主動脈,鮮血噴的到處都是,那麼兇嫌的身上應該也都是血液才是,一定不只沾到衣服。」
白謙河聽了我的話後思考,也把注意力放到了照片上說:「有道理,那麼讓兇手選擇盡早離開而不是在自己家裡洗淨身體的理由是什麼?」白謙河拿起了放在自己口袋的小冊子,上頭寫了很多關於這次事件的偵訊對話:「對了,因為被害者的前夫到了,在一樓的大門前按電鈴,剛好提醒了兇嫌!」
我瞄到了照片上一個很關鍵的物品,那個人從進入家裡到離開,甚至今天早上偵訊時都還帶著:「手錶!」
白謙河順著我的視線查看那些照片:「你覺得上頭有沾上血跡嗎?的確有可能,但是也有可能被兇嫌洗淨了。」我反駁說:「不對!如果血跡沒有馬上洗淨的話,很快就會乾涸了,那樣子其實並沒有那麼好洗,如果是一般的手錶,丟到溫水裡去洗或許可以洗得很乾淨,但是那隻錶是Eva300,那種型號的錶沒有防水性,不可能這樣洗,如果只是拿濕布擦拭是不可能完全擦拭乾淨,尤其它的錶帶是黑的,很容易疏忽掉。」
我大學畢業的時候考上了藍湛的研究所,我妹靠著高中打工的零用錢買了一隻跟兇嫌同款的手錶送給我當禮物,卻不小心被我泡到水而報銷了,我妹氣了一個星期,最後是我送了跟她一對對錶才氣消。
「我馬上就託人去把兇嫌的手錶拿去化驗!陸檢,這一餐就讓我請了,非常感謝你!」白謙河聽完我的話後馬上抓起了自己的西裝外套跑去櫃台結帳,之後就衝回了警局。
白刑警還真是熱血,看著桌上還未喝過的兩杯咖啡,等一下我都喝完後要不要先吞顆胃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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