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改聯立制,
避免兩黨獨大,
增加小黨活性。
立委各項會議不得拒絕老闆(公民)觀看,
非必要(以法律定之)不得設定觀看條件,
拒絕密室協商。
增加立委考核制度,
出席率跟提案等等都列入考核,
當年度會期結束時總結當期考核成果,
影響立委次年度可申請的輔助金額。
並在考核不及格時,
主動發起罷免投票(不需人民連署)。
選舉保證金與得票補助款皆調降,
一來有利素人或小黨參選,
二來遏止選舉造勢風氣。
各階層選舉增加西瓜票制度,
避免候選人都很爛,
或同額競選等無從選擇的窘境。
國家維持總統制或改內閣制,
交由人民公投決定。
若決定續行總統制,
應徹底檢討總統權責不相當的問題,
建立互相制衡監督的良善權責規範。
國家機密比照先進國家,
應於最久五十年後立即解密,
不得延期。
非必要不得設密等,
一切公文應建立開放透明的查詢機制,
且不得以行政手續刁難查詢過程,
確保資訊公開透明與可及性。
政府各項統計資料,
也應盡量確保民眾可及性,
並開放資料庫查詢,
不得以各種手段刁難查詢,
違者應以法律訂定刑責,
若責任者非主管或有權核定者,
則應追溯其主管或有權核定者。
例如實價登錄網站,
便是一件刻意刁難而需究責的案子。
所有政府機關主管職與民選首長,
每年均強制申報財產,
含本人跟直系血親,
並應主動說明財產來源。
當官的期間有多長,
下台後同樣時間內比照處理,
並不因為下台而立即免去監督與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