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井衡 分享
10 years ago
安井衡
10 years ago
大法官於100年做出第684號解釋指出,大學對學生所為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措施,如侵害學生受教育或其他基本權利,學生可提起行政爭訟。台灣師範大學因此取消退學制度,部分立委也於去年12月提案,擬修法將「退學」不再列入大學學則。
莊榮輝表示,各校狀況不一,不贊成透過修法全面取消退學制度。他認為退學仍有一定的「預警」功能,現階段可以放寬但不宜取消,「那一把刀還要在」;但台大也會觀察台師大廢除退學後的狀況,決定是否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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