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違反交通規則的人能被重罰不知道該有多好
我覺得這是台灣行政上一個很大的缺點,就是執行不嚴格,不論是在交通或是稅務都是如此,只要有心要逃避很容易就可以佔盡好處,變相地變成在懲罰守規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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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在台灣每次買東西或是吃飯結帳的店員一定都很主動詢問要不要統編,但有時候明明一看就是家庭去聚餐或是買根本不應該會需要統編的用品,從這點就可以知道台灣每年逃了多少稅
家族吃飯也統編 買自己要穿的衣服也統編 買家的電器也統編 買電腦顯示卡也統編 買酒喝也統編 在怎麼加稅也沒用,反正這些人只要作帳做到個人所得很低就好了,其他住的房子開的車子全都是用他名下的公司來弄,每次說要加稅就覺得根本本末倒置
台灣酒駕也是刑期很輕,酒駕撞死人常常關兩三年就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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