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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 view
keynes
說
10 years ago
https://www.facebook.com...
「德國人認為,土地與房產不同於一般自由買賣的商品,而是基本人權...如果開價超過基準價二○%,地產商將遭受最高五萬歐元(約一九○萬台幣)的鉅額罰款,若超過五○%,除了罰款還可能面臨三年徒刑,因為涉嫌惡意炒作。」
建商開價過高會被罰款,甚至可能被判刑,這我在德國從來沒聽說過,也找不到相關的法條。)
latest #49
rîch1ïû
說
10 years ago
關鍵字 徐世榮
keynes
說
10 years ago
徐世榮 育立,我並未說判刑一事。我自己的消息來源是來自於我去年七月在德國及年底在奧地利的實地經驗與訪談。我猜想判刑的消息主要是來自於一部香港記者所製作的網路短片。以上。
5小時 · 讚 · 6
徐世榮 另外,有關德國不能炒作土地及房地產一事,我記得有一位政大地政學系畢業的學生,後來到德國去念政治學系,並取得博士學位,回國後曾在中國時報寫一篇有關於德國的專論。
keynes
說
10 years ago
只是很抱歉,我不大記得起他的名字了,好像最後一個字為「德」(我曾剪報,但搬了辦公室,就不知放到哪裡去了)。
猜想
,我不大記得起他的名字了,好像最後一個字為「德」(我曾剪報,但搬了辦公室,就不知放到哪裡去了)。
立即下載
keynes
說
10 years ago
所以徐昌榮又是腦補了
地政學者都敢自己專業腦補
真是可恥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麥當勞跟摩斯都能腦補了!
胡不歸
說
10 years ago
那個叫育立的 講化蠻中懇的
keynes
說
10 years ago
jimmy1688
: 剛看內文~他好像是處理房地產的律師!
胡不歸
說
10 years ago
nccukey
: 對不對 我真的不敢講 因為這一定有專業的領域
但是從這個人發的文筆而論~是蠻中懇的~他並沒有強加她的專業在別人身上(更晃論根本沒專業假裝專業的人)只是平鋪的提出他的質疑
反而是那兩個原文者 再打哈哈
keynes
說
10 years ago
jimmy1688
: 房地產那東西真的很煩瑣!不過他是真的很客氣!徐到是很敢扯啊
螺絲起子
10 years ago
對他有點失望,唉,本來以為還算認真的學者
虼蚻_cmchao
說
10 years ago
nccukey
: 看不懂徐世榮是那一點胡扯?下面的回應不都把他的引用來源找出來了嗎?
rîch1ïû
說
10 years ago
.............................
rîch1ïû
說
10 years ago
那也叫來源哦
胡不歸
說
10 years ago
cmchao
: 我這樣解釋看看
當我們看到以下引號內的這段話,我的第一個感覺是"挖!!!真專業,應該是出自譬如德國憲法(或刑法)第幾條第幾款的內容"
「德國人認為,土地與房產不同於一般自由買賣的商品,而是基本人權...如果開價超過基準價二○%,地產商將遭受最高五萬歐元(約一九○萬台幣)的鉅額罰款,若超過五○%,除了罰款還可能面臨三年徒刑,因為涉嫌惡意炒作。」
胡不歸
說
10 years ago
結果他回答的來源是不記得是誰脽誰講的
胡不歸
說
10 years ago
ㄟ 我路過的喔..........剛剛在隔壁村聽到這些內容的.....大約是一個拿蔥的大嬸跟我說的
胡不歸
說
10 years ago
至於這樣算不算胡扯~見仁見智啦!!!
也許這種講法 真的有人認為專業 剛好我比較不能苟同而已
虼蚻_cmchao
說
10 years ago
richliu
: 給個定義什麼才算是"來源" ?
虼蚻_cmchao
說
10 years ago
jimmy1688
: 我沒有認為專業,他說不記得作者的全名,也給出出文章大概的內容,不然是要怎麼找做到?所以現在是引用報紙的社論投書的文章都是瞎扯這樣嘛
胡不歸
說
10 years ago
cmchao
: 那妳就依你認為對的去認為就好ㄚ...對嗎?
rîch1ïû
說
10 years ago
我沒有想到一個非常基本的常識, 結果還有人硬要護航.
不知道是沒有讀過書還是被顏色矇上眼睛.
rîch1ïû
說
10 years ago
來源就是附上別人可以查到的出處, 這不是常識嗎?
虼蚻_cmchao
說
10 years ago
richliu
: 所以"來源"定義是啥?
rîch1ïû
說
10 years ago
難怪八卦版附書名+page 的文章會被噓爆
用腦補寫的文章會被推爆
胡不歸
說
10 years ago
cmchao
: 撲~那你如何定義來源ㄋ?
胡不歸
說
10 years ago
這裡的來源不是隨各人定義了嗎?
rîch1ïû
說
10 years ago
有人國文不好, 我幫你查哦
來源
虼蚻_cmchao
說
10 years ago
richliu 用他自已的標準來質疑我,然後我要幫他回答他的標準啥?
胡不歸
說
10 years ago
cmchao
: 如果問我~XD我認為他不專業
不過你認為他這樣引用相當專業~OK 我也尊重你
胡不歸
說
10 years ago
現在是引用報紙的社論投書的文章都是瞎扯這樣嘛<<<XD我是這麼認為,因為謠言止於智者 起於記者...
所以我會認為"引用報紙的社論投書的文章"~~~相當相當瞎扯
rîch1ïû
說
10 years ago
jimmy1688
: 人家沒有寫過論文, 說不定引用就是說 [1]
"那個美國 MIT 叫 M 什麼的教授實驗室出的, 好像是 2000 年的期刊"
虼蚻_cmchao
說
10 years ago
jimmy1688
: 我前面就講了"我沒有認為專業"
rîch1ïû
說
10 years ago
[2] "去年夏天停電的時候, 聯合報的文章, 標題不詳, 好像記者姓蔡"
胡不歸
說
10 years ago
cmchao
: 撲 不過我尊重閣下的選擇與想法 勇敢說出來~是對的
虼蚻_cmchao
說
10 years ago
jimmy1688
: 如果你的標準是這樣,那這篇文章是算瞎扯..
螺絲起子
10 years ago
我這論文這樣引用會被 噹得滿頭包,OK?
虼蚻_cmchao
說
10 years ago
webberlo
: 所以不照論文格式標列引用的文章/談話/評論/訪問都是瞎扯?
虼蚻_cmchao
說
10 years ago
richliu
: 你是找到定義了沒?
rîch1ïû
說
10 years ago
webberlo
: 人家是教授呢~ 一定講話有憑有據, 一定是對的, 不需要來源的. (或是來源可以自定義)
虼蚻_cmchao
說
10 years ago
richliu
: 你可以快樂的繼續腦補
rîch1ïû
說
10 years ago
爸爸說 看到別人無知 不要嘲笑人家 人家很可憐的
不過我不太喜歡聽爸爸的話~~~~~~~~
keynes
說
10 years ago
徐世榮!連屋主都沒親身拜訪過~就能腦補一篇文章出來XDDD
https://www.facebook.com...
rîch1ïû
說
10 years ago
nccukey
:
blog.xuite.net/chongyie/...
# 這應該是張中一寫的?
keynes
說
10 years ago
richliu
: 中一那個比較煩雜!我只確認姓徐的很愛腦補!腦補的東西就敢當教材和接受專訪大談德國房地產基本人權!
那我也可以接受專訪!談我如何準備賺一百億囉XD
trifire
說
10 years ago
德國是大陸法系 ... 明文法有規定 才能罰吧 ... 信口開河說可以罰款 卻又提不出法條 在台灣 應該會上行政法院告到翻 ... 西歐這麼重民權/財產權的國家 應該很多人願意出來打行政官司 對抗政府
胡不歸
說
10 years ago
我最怕討論事情 到最後變互相攻擊...
氣言無好話 人都難免氣頭上鬥個嘴~不過很多事情 每個人都因為出生 成長背景環境 教育...等因素會有不同看法~個人表達自己的看法也沒什麼對錯...
胡不歸
說
10 years ago
不過我只是講話裝高級
我被激 就變尖嘴鐵公雞
胡不歸
說
10 years ago
除了政客跟媒體 大家的想法我都可以接受 但不一定苟同 不過沒被激以前我都尊重
keynes
說
10 years ago
身為一個地政學者!竟然可以採用鄉民的腦補猜想!怎麼會叫人信任此人的專業跟論述咧!我是喜惡分明!
rîch1ïû
說
10 years ago
我認為誠實是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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