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是說替代役負責輔助性勤務啦 我不知道輔助性勤務範圍到哪裡 是不是拿掉之後機關也可以正常運作之類的
但是行政執行署這種的好像沒有替代役就ㄏㄏ了
去學校當保全我覺得也不算過分阿,跟前幾天那個科技替代役還甚麼的合理很多
主要問題是保全能力和替代役有沒有受足夠訓練或足夠執行權限ㄅ
但是理論上做完基本軍事訓練之後,近戰搏鬥等技巧應該比普通的阿伯要好阿
以進戰搏鬥來講 應該還是實際跟人對打的經驗比較重要 這個又沒辦法短期學會 應該可以問問防身武術社團他們要學多久才敢跟普通阿伯打(?
或許重點在於成功嶺真的太廢了...如果我們不能期待剛接受基礎軍事訓練的二十幾歲年輕人肉搏能力大於野生的五六十歲村民...那我們幹嘛要這個訓練阿...
先不考慮目前狀況成功嶺的訓練強度
認真學打架兩三星期我可能還是不敢出手啦
尤其我又小孬孬從小沒跟人打架過
遇上的要是五六十歲暴怒村民或是怎樣的還是塊陶吧
要看警察役和矯正役到底受什麼訓 不然跟消防役一樣你就是做到你EMT等級能做的事那樣蠻合理
但是看肉搏可能也不準 畢竟保全可以配發警棍
給我一支棍子我可能就敢打沒武器的人了
門房是不用受多少專業搏擊訓練啦 但如果今天命題是下在要阻止割喉犯的話用替代役人力取代專業保全就恩
我比較的不是瘋狂的攻擊者啦…是目前的保全工作者,有很多都是老伯,單純相比應該不會輸吧,雖然我也是不想跟野生的憤怒攻擊者搏鬥
而且保全可以申請電擊棒,以現在的民粹,對付割喉案讓保全配槍民眾都會買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