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餘】
【行政高權無法無天 韓國Hydis工人煉獄的20小時】<br />6/9 約莫晚間10點,義務律師、臺灣聲援Hydis勞工陣線成員兼通譯抵達三峽外國人收容中心,中正一分局竟然直接把收容所當辦公室,徹夜展開偵訊,臨時找來的通譯對相關法規諸如《社會秩序維護法》,以及是否有刑案前科等問題,幾乎無法清楚傳達,偵訊過程完全沒有提供晚餐給韓國工人,直至隔日清晨約4:30左右,作成社維法的處分書就拍拍屁股走人。<br />移民署接手後,數度要求一夜沒睡的韓國工人配合調查,駐台北韓國代表部的領事人員從中交涉,希望爭取自願離境,但目的仍是盡早把國人送走。過程中,移民署不斷祭出各種天花亂墜的協商版本,最後代表部人員帶著怒意先行離開;最後一次的協商破局,原因在於移民署堅持在協商的書面資料中加註,責付(給代表部人員)期間,Hydis工人「不得對外公開發言」、「不得召開記者會」、「不得接受媒體採訪」,以及「若要發言須統一由代表部人員為之」,這樣的要求簡直荒謬到了極點。<br />協商破局後,移民署強硬主張以行政程序法展開「行政調查」,韓國工人要求律師到場後再進行,移民署卻以工人可以行使緘默權盡速完成調查,想要霸王硬上弓,找來了一位通譯,就把昨晚徹夜協助口譯陪偵的臺灣聲援Hydis勞工陣線成員趕出場,主張兩位不具訴訟代理人資格,若要陪同先考上律師再說,揚言再不離開就打110報警以妨害公務送辦,兩位口譯被趕出場前,不斷向移民署人員爭取,至少讓律師到場後再進行,移民署卻大言不慚地說,律師的角色只是確認過程中沒有刑求,有意見到場了再作事後補充。<br />移民署倉促作成強制驅逐與暫予收容兩份處分書,以《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6條為由強制驅逐。然而,處分書僅以中英文對照,義務律師向韓國工人一一確認,均表示無法讀懂內容,爭取以處分書背面手寫加註韓文,但移民署的處理極度粗糙,部分的處分書根本沒補上韓文版本,甚至未取得受處分人的簽名,就把人強拉上車送到機場。<br />從便宜行事的中正一分局,到「一切依法行政」的移民署,這就是號稱民主法治的臺灣,對來臺尋求勞資協商的韓國工人暴力相向,在囂張跋扈的移民署度過煉獄的20小時(6/9約莫晚間8點以蛇籠圍捕,至6/10下午3點45分強制遣返),強行剝奪人身自由,高權行政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自甘墮落成為惡質資本永豐餘集團的打手!【行政高權無法無天 韓國Hydis工人煉獄的20小時】
6/9 約莫晚間10點,義務律師、臺灣聲援Hy...

「律師的角色只是確認過程中沒有刑求,有意見到場了再作事後補充。」
前幾天是廢棄物清理法新解,今天是律師職務世說新語(?
幹真是噁心透頂。
latest #6
連個移民署都能這樣搞,這個政府還有什麼搞頭啊。好大的官威咧。
一副確認沒有刑求就好棒棒的樣子,我瞬間還以為自己活在清朝捏?啊不就馬英九最愛的我把你們當人看我好棒棒~
檸檬黃
10 years ago
看到覺得很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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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東西狗屁不通...
檸檬黃
10 years ago
火大之餘也覺得很無奈,即便在現行的民主制度之下,政府勢必會向財團靠攏,但移民署這麼周到的服務真的是自甘墮落
fuyuxmas1988: Black_BK201: 因為台灣的政商結構太過緊密,而底下的人又揣摩上意看風向,變成整個行政體系跟為了財團服務沒什麼兩樣......所以說我到底為什麼要繳稅養這些廢人啊!(摔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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