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選用PhoneGap的人就是在用程式效能換取開發速度,重點他媽的就是速度!用中文講就是我不管做出來的APP效能有多差,讓我快速的做完它!快速!
先架構超繁瑣的 Android 開發環境,裝 JDK、裝 SDK、裝 eclipse,然後再裝ADT插件,再外加個Apache Ant,每裝一個改一次環境變數,全部弄完居然還不能給個安裝檔直接安裝,還要藉由 Node.js,然後接著 Node.js 就幾乎用不到了,甚麼毛病!到底甚麼毛病!
創建完 PhoneGap 專案之後還得 Import 進 eclipse 裡面改東改西,真他媽改到天荒地老還看不到一句 Hello World,夠了!真他媽夠了!
我他媽如果得經歷這些,還得用截然不同的方式寫 JavaScript,我幹嘛不去用 Java 寫 Native?時間差不多啊幹。
重點是 Adobe 收購 PhoneGap 了耶!賈伯斯譙爆了 Flash,Adobe 一定覺得靠北,那可不可以善待一下這個有可能成為下一個 Flash 的產品啊!給他個 eclipse 核的 IDE 也好啊!Titanium 能這麼做憑甚麼 Adobe 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