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法院判李蒨蓉勞乃成等在阿帕契案不起訴的同時也驗證我一直以來的觀察,如賴清德在李全教賄選案上不一定站得住腳。因為法院確實有可能判李無罪。到時賴清德怎麼辦?我們國家是採無罪推定論來進行訴訟的。要指證人有罪得有證據。沒有證據是很難空口白話的。今天同時不是也有郭董告贏周玉蔻的新聞嗎?這也是一個邏輯。這件事即使是真的就像大家都知道誰有買票賄選誰有送錢,可是就沒有直接證據,如果又有厲害的律師及不積極調查的檢察官等等,很多因素
都有可能造成最後不起訴不獲罪的結果。所以是非善惡還真的很難定論呀!
李蒨蓉勞乃成等這樣明擺著〈實據〉都沒事,真的是在考驗大家的智慧呀!
雖然我覺得去參觀軍事基地不是甚麼機密的事,也讓家屬朋友知道軍中的環境。可是畢竟是高科技國防武器,可以被這樣當成"炫耀"的可親近的成就,就很不可取。
台灣的司法制度該徹底改一改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