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歡畫到一半的東西,潦草的鉛筆線和精細的墨線混雜在一起有時甚至美過完成品。因為習慣是把線稿直接蓋在草稿上,所以這個中途沒有拍下來就只會留存在記憶中,是不可逆的。
latest #14
下雨天適合靜態活動,把自己丟到不會有人打擾的公眾場所(通常是mos),聽鄰桌的男高中生分享透過三角柱巧克力偷偷示愛的無果故事(一個問另一個「你有跟他說你是男的嗎?」);另一桌似乎是line行銷公司在訓練新員工回話的SOP:「如果他這樣講你就回一個貼圖就好,全部傳完一輪再開始回」(笑)
效率極佳,在家裡就只會像現在一樣玩完彈珠開始耍廢,拿出稿子卻發起了廢文……
對我來說橡皮擦就是個,永遠都會在服役途中變成失蹤人口的東西。然而我又是一旦左手沒抓著橡皮擦就很難放下打稿的人,這次竟然一次不見兩個大的,真是太鬼畜了。
*放心打稿
過了沒橡皮擦的兩天後,我終於在過了半年還沒整理好的行李裡發現一塊新的,於是我又開了新的,你能陪我到生命結束嗎loll
不見的大概比用掉的多出好幾倍。如果把一塊橡皮擦從頭用到尾是一項成就,我肯定還沒拿到那塊獎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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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樣摸魚摸魚手癢手癢,竟然摸出一隻羅密歐XD之前想都不敢想說,這種傳奇角除了龍馬以外全都不覺得自己能抽到(倒是龍馬抽了三隻。)
我都是單手派,左手是輔助
在開始畫稿前幾天,為了練手感弄了隻可可。習慣是草稿→墨線→把鉛筆線擦掉,這時看著單薄的墨線會有種彷彿被卸妝的感覺,於是又會拿回沾水筆把細節補足。
因為最後都會進電腦,所以畫錯的部分幾乎都交給PS了。
dante0407: 橡皮擦也是右手哦?
我用右手擦反而會有點彆扭耶,除非是筆型那種。
我做任何事都右手
dante0407: 任何事,由此可以推定女朋友也(被扔出去
我古早以前是左撇子,有些事還是會用左手比較順手。
Loiterers: 女朋友?不知道的孩子呢
dante0407: 啊,你不是要畫我的旗袍妹!
Loiterers: 會畫的哦
有時候我也覺得草稿反而比完稿的感覺還要更有味道
大概是我本身就很喜歡到處留筆觸的關係XD
idolize_aix: 擊掌!我也喜歡到處留筆觸 :'-(慢慢在努力擦掉鉛筆線也能保留原本味道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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