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死刑不能教化犯人需要廢除死刑,那交通法也該廢除因為開罰單不能阻止違規,這就是廢死聯盟的邏輯」
媽的到底哪來的智障啊,說這話也不怕被笑邏輯死,你當廢死後什麼都不做喔?當然同理交通法可以廢啊,然後提出一個更為有效合理的解決方法,這才是人家的邏輯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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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的交通版本應該是:不要把所有違規的車都銷毀,吧(。
死刑無法有效減少犯罪率是因為犯罪的人不會考慮自己以後會受多重的處罰,因為他們覺得自己不會被抓到啊。
不不死刑犯(犯重案者)會想到被抓,也會想到判刑問題,癥結點在於很大一部分的犯案者,並不care。
不過不過是哪一種、殺掉已經壞掉的犯人都無法阻止下一個變壞啊,應該要正視為什麼人會壞掉這件事吧,把重案犯都當成女巫燒死只會讓社會產生“打敗邪惡”的錯誤安心感而已
並不care的原因並不一定都是瘋狂的那種啊,多的是在犯案當下只是想要對方死,或者是想同歸於盡的。
不過人會壞掉這點其實我比較站在赫胥黎的社會控制理論欸,是人為何不犯罪而不是人為何犯罪這點。
我覺得到底是為何要犯罪還是為何不犯罪要看具體的犯罪類型跟行為人本身的立場,畢竟為什麼要偷竊跟為什麼要殺人很難同一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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