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新北市紀錄片獎用「感動,無所不在」當成slogan,我能理解,但也因此窄化俗化淺薄化了紀錄片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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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拍出小確幸」差不多的道理……
然後這也凸顯了當前台灣院線紀錄片的「楊力州化」而不自覺,片復一片只求感動煽情如此惡性循環下去的窘況。
當然,你可以說這只是一個slogan,評審是就片論片,不會以「感動」做為唯一考量。但是,當slogan如此,已經洩漏了主辦單位新北市官方對於所謂「紀錄片」應當如何如何的刻板印象,甚至決定了許多申請這個獎金的紀錄片創作者的自我設限,非常糟糕。
現代人的生活太苦了(?),非得在紀錄片裡找到共鳴(自己的影子),然後再為自己好好痛哭流涕一番,這樣才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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