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Sign Up For Free
English
中文 (繁體)
中文 (香港)
中文 (简体)
日本語
Filipino
Bahasa Indonesia
Bahasa Melayu
Pусский
Português (Brasil)
Magyar
Français
Español
Deutsch
Čeština
العربية
Català
Dansk
Ελληνικά
فارسی
Suomi
Gaeilge
Hindi
עברית
Hrvatski
Italiano
Norsk bokmål
Nederlands
한국어
Polski
Română
Slovenský
Svenska
Türkçe
українська
беларуская
ไทย
Standard view
宋編編
9 years ago
韓網今日都在討論該不該公開加害人的長相,因為有一位分屍案兇嫌的臉被
法院
警察局
判定可以公開長相,所以韓網今天很激動~~ 「看起來長得不錯,沒想到會幹這麼恐怖的事」「做得好,這種人渣就應該要公開他的長相」「公開長相是侵犯個人隱私」等
토막살인범 얼굴·실명 공개에 "잘했다"vs"성급했다" : 네이버 뉴스
latest #11
相宇玄@73號上天堂
9 years ago
不是這樣嗎?之前恐怖情人也臺大高材生,五大會計師事務所的,長得玉樹臨風,結果也是會幹出那樣殘忍的事情
宋編編
9 years ago
大部份韓國人還是覺得「幹得好」,就是應該要公開他的長相。
這次的分屍案是兇嫌因為平常就對同住的友人很不爽,彼此常為小事吵架,然後一次吵架後憤而把友人給殺了。但也沒有急著處理屍體,就先把屍體放一旁,還上臉書po往後的十年人生計畫,要怎麼賺到三億元。就是殺完人後,完全沒事一樣
相宇玄@73號上天堂
9 years ago
不過韓國原來還要決定公不公開加害者,臺灣很多情況則是連被害者都一起被公開了,去翻臉書之類的= =
立即下載
宋編編
9 years ago
ianqoo2000
: 這個兇嫌的臉書也被肉搜了喔~ 還被大肆報導
相宇玄@73號上天堂
9 years ago
min214tw
: 對,我說的是被害者,臺灣往往都一起被公開了= =
相宇玄@73號上天堂
9 years ago
不只找兇手,連被殺的人的過去怎樣,都會詳細報導的不是= =
相宇玄@73號上天堂
9 years ago
韓國這部分記得還不錯,之前看新聞好像是馬賽克的(被害者部分)
宋編編
9 years ago
十天後,兇嫌才將被害人屍體分屍,上半身和下半身分開丟。5月1日,那時上半身先被人發現,之後動員了2600多名警察找下半身屍體,5月2日找到了下半身部份。5月5日逮捕兇嫌,當時他在租屋處看電影中
宋編編
9 years ago
更正:不是法院判定,而是警局判定可以公開。
該警局的「個資公開審議委員會」判定該凶嫌手段殘忍,已符合個資公開的條件,所以決定公開他的個資。
shiaudou
說
9 years ago
殺人之後能若無其事真的很可怕,公開兇手長相也可以壤其他人保護自己!!
徐東方
說
9 years ago
台灣這點做得非常差。
back to top
Delete
Reply
Edit
Cancel
Canc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