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
你可以反對,但不能羞辱。
你有反對的立場,你有反對的理由,你有反對的行動,你有反對的權利,但這並不是賦予你可以用「過於誇張的方式」來形容他人。
今天在立法院的爭鬥無論是以什麼樣的方式進行,站在支持的立場,其實心理有點懸,但我不會因此去攻擊那些反對的人,畢竟我尊重他們。
反之,有些反對者的言論令我匪夷所思。
latest #6
他們高聲呼喊著「世界毀滅」「缺乏後代」「性病氾濫」及「平等權扭曲」,其實有很多的言論都與「同性婚姻」無關。
甚至有許多同性婚姻開放後的推測更是荒誕至極。
像是在「女廁看見男性生殖器」、「台灣將面臨前所未有的人口流失」、「製造愛滋的根源將從台灣開始」
再重申一次,我並不討厭那些立場與我相反的人。
你有你反對的理由,我有我支持的立場。
但是你不可以使用誇飾荒謬的言論來形容他人。
請使用能讓人信服的說法去鞏固你的言論,別再賣笑秀下限。
那對雙方辯論沒有好處,而你也只是對方成功的墊腳石。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