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枕人生
9 years ago
整理幾個反同婚常見比較不腦殘的理由及對應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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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發現有人已經整理出來了幹嘛那麼累啊我
收養沒問過小孩意願、爸媽稱謂會消失?42題 Q&A 解答同婚問題 | BuzzOrange連結裡大致上都很充份了,另外補充一些個人觀點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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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枕人生
9 years ago
同性婚姻通過,讓我不知如何教小孩。
不會教也沒關係,學校幫你教又意見一堆
高一公民課本 充滿同性戀文化細看課本截圖,即便是畫起紅字的部份就一般人看來也沒問題
會覺得不妥的只有把同性戀當作錯誤的、負面的來看待才會覺得小孩子不應該接觸這些(何況這是高中課本)
所以最根本的問題就是出在這些反同人士的心態,不是教材
落枕人生
9 years ago
民法972/婚姻定義不容改變
民法972「婚姻應由男女雙方自行決定」這條文的重點是後面的"自行決定"而非"男女雙方"
因為早年的婚姻多半聽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此才有這條文產生,前面的男女雙方並非重點
落枕人生
9 years ago
而這也證明一點,婚姻制度是隨著社會變遷而變動的
並非盟盟特愛強調的神聖不可侵犯,而一夫一妻制不僅不是中華傳統
台灣嚴格實施單配偶廢除納妾至今不過3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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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枕人生
9 years ago
婚姻是不是人權
萌萌以一篇「歐洲人權法院判決」當作婚姻非人權的依據
歐洲人權法院:同性婚姻不是人權
當然是誤讀加上自己意識型態的解讀
不過因為是外文所以不容易直接了當的打臉
破解文可參照
陳陽升 - 歐洲人權法院裁判粉碎了婚姻平權嗎? - 想想Thinking Taiwan - 想想台灣,想...
落枕人生
9 years ago
另外推上面連結結尾的一段話:
不中立也可以很中肯,誠實是溝通的前提。有既定的立場不是件可恥的事情,只要秉持誠意進行說理,即便立場不同,總還是能進一步相互理解,但若是蓄意以歪曲的方法混淆視聽,則不僅不能取信於眾,恐怕還會適得其反。
落枕人生
9 years ago
與其跟萌萌爭論婚姻是不是人權不如回到這次修法的主要目的-婚姻平權
所謂平權就是讓同志享有跟異性戀一樣的權益
現階段異性戀婚姻就是[自然人]、[一對一]的制度
所以不要再跳針什麼人獸戀(獸非自然人)、人物戀(傻眼)、多P成家(非一對一)
至於亂倫依然被排除在法律認可的婚姻之外(基於優生學)
異性婚不包含四等親內的對象,同性婚也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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