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愛滋,又是稱謂問題,老是在打一些不知所謂的點當反對理由
立法或修法保障本身是對的,但是立專法就是容易落口實,才希望能修民法而不是立專法
真好笑,我提出贊成立場我論述我的論點,反對方講的含含糊糊還要我自己幫他們找反對的證據
反正又是那種「你們怎麼樣你們自己的事,不要礙到我們大家」的心態
我依舊感受到他們心裡那種「是你們太奇怪才被特殊對待你們自己活該」的惡劣心態
什麼外國性觀念那麼開放怎麼還是很多國家沒有同意,肯定是有問題所以才遲遲無法通過嘛之類的,那乾我們屁事啊
明明學校的性別教育有問題,然後說人家同性戀家庭帶出來的小孩會性別和性向錯亂,到底是在想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