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心法務副總說:「《大解法》從民國九十幾年開始施行後,有哪一件案子遵守過?」
幾分鐘後,我說:「報告副總,我向您致歉,我真的沒有做好功課,原來宏達電去年就依《大解法》發過60天的薪水了耶!前30天要上班、後30天就是有薪假,宏達電夠大了吧?」
負心法務副總:「我尊重你的看法!」
我只硬了拳頭就是最大的尊重了。
掰噗~
8 years ago
我也不知道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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