絳竹🍒
8 years ago @Edit 8 years ago
這是一個很凌亂的噗,大概會聊到:
1.戀童以及其他色情題材創作
2.討厭的情感不需要理由但是反對的行為就需要
3.不是未成年就有問題、也不是成年就沒問題
4.創作者與創作行為的能動性
我到底有多麼標題苦手(。
latest #32
絳竹🍒
8 years ago
前年某位中國的畫手抱怨香港佔中害他不能參場,引起很多台灣和香港讀者的不滿,那時有島民起鬨要去檢舉他畫的R18本。

剛剛看到某個噗說「可以用反兒童色情的法條檢舉你討厭的作者」,我覺得更厭世了。
(我知道原噗是開玩笑的,但我依然認為這句玩笑太有煽動性,不是一個很好的玩笑。)
絳竹🍒
8 years ago
現在我最常對自己說的話大概就是「不要變成你討厭的人」吧。(儘管「討厭」一直是個如此寬泛並訴諸主觀的概念以致我對上述那段話或許也存在過度解讀)
絳竹🍒
8 years ago
↑講得這麼冗長囉嗦是因為,我想強調「討厭」一樣東西時我們的主張可以不具備正當性產生討厭的感覺有時候就是沒有任何的理由(用極端一點的例子來說,我說「我討厭支持死刑的人」時完全可以不解釋理由,因為討厭這種感情無關理性)
但是「討厭」與「因為討厭而去干預對方」是兩件事(就像我不能因為討厭支持死刑的人就到他們的門前潑油漆丟蕃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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絳竹🍒
8 years ago @Edit 8 years ago
總之,在我打算做出點什麼之前,討厭就不能只是一種情感而必須具有正當性
但不管我再怎麼寬泛定義所謂「合理的討厭」,討厭作者的A行為,卻用B理由檢舉,怎麼看都不對啊www
這個過程裡面B受到的傷害是最大的
絳竹🍒
8 years ago
我得先承認我討厭「先入為主地反對/禁止任何一樣東西」。當我判斷一個作品描述的性行為是否out,最重要的是「合意與否」,而不是「雙方年紀/階級/權力/知識是否對等」「年紀小的那方是否已經成年」。(上述的合意是指積極合意,不是消極的「沒有拒絕就是合意」。)
任何人都有判斷力失準的時候,不論是否成年。任何相愛或不相愛的關係都可能是權力不對等的,不論其中一方是否未成年。選擇用年齡劃定心智未成熟的範圍或許是必要之惡,但未必彰顯了成年者對未成年者的保護,反而彰顯了我們實際上無力處理/甚或對未成年者的實際想法漠不關心。
絳竹🍒
8 years ago
我可以同意作者在無法處理特定議題的時候,先不碰觸不討論。但看到有些作者和讀者一方面對成人的非合意性交非常寬容/一方面忽略否定小孩作為情慾主體的可能,還是覺得哪裡不對。
絳竹🍒
8 years ago
小孩不是某種純潔的神聖的具有宗教意義的生物啊。小孩是我們還沒長大之前的樣子。
絳竹🍒
8 years ago
有鑑於我沒看蘿莉塔,所以想拿蔡素芬的〈長袖衫〉來討論,網路上找不到全文,有興趣可以找《幼獅文藝》第六百零八期來看。我就大概敘述一下劇情。
女主角的母親把她送給一個擺地攤賣布的男人。許多個外邊下雨日子裡,女主角和養父在棉被裡面撫摸彼此,女主角16歲時懷了養父的孩子,兩人結婚並且生子。結局是女主角要去參加小孩的畢業典禮,想起她需要給自己做一件長袖衫,上街買布時發覺以前的布莊收掉了,她想起在各種布料包圍中成長的少女時期,很慶幸她的母親給她找了一個可靠的男人。
絳竹🍒
8 years ago
這篇我在國中左右就讀了,當時沒有思考太多(文學作品可以憑藉敘事手法煽動人心,但是同時,敘事手法也會過濾掉一部分心智不成熟的讀者,這種兩面性有時甚至可能在同一部作品中顯現——這也是我始終不希望特定題材作品被禁止的原因)
絳竹🍒
8 years ago
現在回想起來覺得它有太多值得討論的地方。女主角的某些行為很符合一般人對傳統女性的道德想像,例如她對母親的服從、在結婚生子後替全家人縫紉衣服等,但女主角與養父之間,似乎完全不存在衝突的親情/愛情/性,也不斷撩撥著讀者的道德焦慮。
絳竹🍒
8 years ago
我可以輕易指出女主角的母親剝奪她的選擇權、指出養父/養女之間的權力不對等、質疑女主角能享受和養父的性關係是因為她沒有接受完整的教育(這樣講非常非常的菁英主義,我也必須承認)
但我同時認為這是一個好的故事,平靜的、不慍不火的、能引起很多很多討論的故事,如果我現在試圖把討論帶往「經濟弱勢的女性很可能別無選擇」這一個(或許比較政治正確的)方向,也不會減損故事本身的張力。
絳竹🍒
8 years ago
創作自由的問題我覺得以前談夠多了,現在有點疲勞不想深談(喂)
但還是分享一點最近的感想,我認為創作自由是否實質受限,取決於創作者自身能不能保持能動性,包含說一個好故事的能力、對表達這件事有迫切感、夠強的抗壓能力,前者決定當前的作品能不能說服讀者,後二者決定他以後能不能繼續創作下去。我其實願意樂觀相信主流強勢價值所帶來的壓迫(例如恐同恐性恐愛滋病對小三的歧視等等)無法真正規訓一個優秀作者,當一種表達方式受限的時候他會找到另一種方式;但在覺察我與一個優秀作者的差距的同時,我還是很想站在拒絕主流價值規訓的一邊。
絳竹🍒
8 years ago
↑啊這樣的想法的確是偏向小確幸的、偏向「維護創作的多樣性比質量重要」的。
我相信自由伴隨著責任,反過來說,我不相信人能夠在不自由的狀態下產生我必須為我言行負責的覺悟。
絳竹🍒
8 years ago
想到一個有點岔題的例子,漢學家翻譯《金瓶梅》時把所有的色情描寫都譯為拉丁文,這本書遂得以在沒有年齡限制的書架上展覽——先不論譯者可能抱持的意識形態,我想說創作者/譯者/任何有特定媒體話語權的人,其實有很多方法篩選自己想對話的讀者,這也是能動性的表現。
絳竹🍒
8 years ago
現在其實狀態沒有很好講得非常混亂,所以先這樣,比較深入的話題等我想到再補。
絳竹🍒
8 years ago
====
羅莉塔我覺得其實爭議不大欸,因為他沒有美化戀童(不暴雷不過總之是個悲劇),竹子舉的這個例子好像比羅莉塔更適合這幾天的討論wwwwww
「可以用反兒童色情的法條檢舉你討厭的作者」那個噗我也有看到(ryyyy
絳竹🍒
8 years ago
arctictern: 我有聽說是悲劇……但自己沒看過所以不好說(ry
整個故事就,非常微妙地踩到一些存在但是很難被正視的事,不論自由保守的人都可能被激怒wwwww我甚至很難說這篇作品是「美化/浪漫化」戀童(戀父?)因為不需要美化呀。我感覺到的是貧窮、逆倫這些因素也無法掩蓋「性和愛本來就很美」這個事實。
絳竹🍒
8 years ago
怎麼說呢,這兩天看下來我感覺很多人是無法分辨應然和實然?或者認為實然就一定是應然?尤其是面對法律這樣硬性的、權威性的社會規範時,就會傾向「法律這樣規定那這就是對的」/「法律是道德的最底線當然不能逾越」。我本身對限制散播猥褻物的法條就很有疑慮(判定「無藝術性」或「無醫學價值」的標準到底在哪?)所以對利用惡法找討厭的作者麻煩的行為,我只覺得非常不舒服甚至是害怕。
希望大家不要因為我寫毀壞屍體而檢舉我
絳竹🍒
8 years ago
而且當社會規範試圖把色情刊物(如果是性暴力也就算了偏偏還是有合意的性愛作品被檢舉的例子)壓到一個不能見光的位置時,可能間接導致A片A書遇到著作權問題時無法高調(離題了ry)
絳竹🍒
8 years ago
試著從構詞方式推測一下「戀童」為什麼容易引起直覺的倫理焦慮:詞組裡成人對兒童的箭頭是比較清晰的,確定成人戀慕兒童;兒童對成人的感情、信任或建立關係的意願卻沒有被表示出來;同時箭頭的強弱意味者權力、主動性的強弱,更直接來說,我們預設任何戀童癖的大人與小孩的組合中,孩童都是被插入的一方;加上對兒童判斷力的不信任,會把加害者/受害者的位置劃的更涇渭分明。
絳竹🍒
8 years ago
所以想想也不意外,為什麼談到戀童時很多人直覺帶入「成人誘騙/強迫/性侵孩童」的劇本,美化戀童也直接等於美化性侵害;為什麼社會更多地譴責有戀童癖的成人,卻不譴責有戀父、戀母情結的兒童/青少年。在刻板印象的運作下,「一個少年性侵年紀可以當他父親的男人」被認為是不可能的。
林 清華
8 years ago
「他只是個孩子啊」
絳竹🍒
8 years ago
Mobile04: 這句話真的很常出現在小孩犯錯的場合QQ
林 清華
8 years ago
更不如說是為了保護孩童常用的一種「放大絕」式發言
林 清華
8 years ago
重要的是這句話背後的「孩童弱勢」觀念
絳竹🍒
8 years ago
認識到經驗或權力方面的弱勢我想是重要的(關注這點也是難免的),但面對方式不該是把小孩的聲音消音。
近年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火車趴的小雨了吧,整個事件一直被不想承認事實的大人轉移焦點
林 清華
8 years ago
是說成年人也不見得就有完備的智慧與經驗、知識……譬如最近新聞車禍那一家四口的保險金事件…
絳竹🍒
8 years ago
Mobile04: 個體差異實在太大……所以廣泛討論各種可能性之後,還是可能卡死在最初的立場的問題上。
兒童不見得就沒有知識與經驗、成人不見得就具備知識與經驗,二者原是一體兩面的,但最後導向兩種截然不同的立場,前者主張廢止或降低年齡規範以保障判斷力成熟者的自由,後者要求更嚴格的限制以降低風險。
絳竹🍒
8 years ago @Edit 8 years ago
粧衣這噗指出:年齡不是重點,重要的是智商
最近看到卡維波一篇文章在講智障者的性權,想起另一篇好像是真實事件改編的小說,但我忘記篇名和作者……大概講一下劇情,如果有人看過就太好啦;;
絳竹🍒
8 years ago
男主角透過媒人介紹認識女方,女方家長隱瞞女主角是智障(我忘記是他跟女主沒見幾面、還是女方家長只給他照片、甚至照片是假的),新婚之夜男主發現女主對性愛很恐懼,很快發覺她有智能障礙,想要離婚,女方家長卻說已經拆封不能退還(他確實在並未確認/無法確認女主的意願前就督進去了)
接著的一段時間,男主陷入極大的痛苦裡,當他替智障的妻子洗澡,他甚至無法對這副女體產生性慾。
後來男主想不開離家出走(?)但他離開前女主開始哭泣,希望他不要離開。她無法用言語表達感情,但對這個不愛自己的丈夫她非常依賴,男主最後終於心軟,沒有丟下她。結局怎麼處理我忘記了,但總之男主對妻子的想法是有所改變的。
絳竹🍒
8 years ago
我覺得故事本身非常殘忍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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