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evie˙) ⎠
8 years ago
現階段民法對於離婚夫婦的財產分配與贍養費制度已經相當完備。

時代力量擬在公務員退休撫卹法草案中規範公務員已離異、未工作的配偶可申請最高1/2月退俸。這無疑是時力提過最蠢的法案。

退休年金乃個人一生的勞力所得,若無業之配偶也希望有年金制度保障,請去繳國民年金,而非請求退休撫卹年金的一半。

而對離婚配偶對家庭的辛勞,應該是請求贍養費給付,而非直接從年金扣才是。

半吊子的立法根本廠廠
掰噗~
8 years ago
噢不(Русский)
不想... 不想上班啊汪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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