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印、海灣國之爭:حلال,清真認證的戰國時代"清真食品可分為「食材」及「食品」兩種分類,各有所規範。食材的部分,穆斯林禁止食用「死物」(勒死、打死或病死等)、不得食用血食及豬肉、狗肉、獅子老虎等猛獸類動物。在水產品方面,什葉派僅食用有鱗片的魚,其他皆不碰,而遜尼派除有鱗片的魚外,部分的無鱗魚,如鰻魚、鯊魚,或甲殼類、貝類及軟體動物等,則可依個人喜好食用;惟兩棲類(如:烏龜、鱷魚)、海洋哺乳類及水母跟海參等腔腸動物是兩派穆斯林皆不可食用。在處理禽畜類時,也都必須依教法規定的方式宰殺,如:一刀斃命、宰殺時誦真主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