獠牙‧百式
8 years ago @Edit 8 years ago
【轉貼】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懶人包
(看到 LINE 開始在傳,出處不詳,轉貼過來)

主文:民法禁止同婚違憲,兩年內給我修好。

理由:

1. 祁家威跟台北市吵架輸了來找我。
2. 他們說不許同性結婚違憲。
3. 他們說吵很久了很累累。
4. 法務部說同婚會讓社會道德淪陷,不知道怎麼教小孩。
5. 內政部說我聽法務部的。
6. 台北市說我聽大法官的。
7. 我來講話。 8. 你們弄三十年了還沒弄出同婚,我很失望。 9. 立委打架打十年了都沒弄出同婚,我很失望。 10. 我勉為其難幫你們解釋一下。 (往下接續…)
獠牙‧百式
8 years ago
11. 我從來沒說過同性不能結婚。
12. 同性不能結婚都是下面人講的。
13. 我覺得同性可以結婚。
14. 我最大。
15. 反正同性可以結婚。
16. 反對理由都在放屁。
17. 總之同性可以結婚,給你兩年修好。超過兩年沒修好就自動合法。
發問時露出餅乾不是常識嗎 (´-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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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袋🌈
8 years 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