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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 view
絳竹🍒
8 years ago
@Edit 8 years ago
[寫作] 看完那個小段子批鬥串,我想說
latest #25
絳竹🍒
8 years ago
@Edit 8 years ago
繽紛版和三少四壯集都應該砍掉!!!寫這種輕鬆可愛討巧的東西怎麼有臉領稿費ㄋ!
絳竹🍒
8 years ago
@Edit 8 years ago
↑↑↑雖然我這樣解讀是超譯,但當下的確有被戳到的感覺。
絳竹🍒
8 years ago
@Edit 8 years ago
從一種複雜的腦內活動(簡稱腦補),到一筆一劃漸漸成為實體,以我自己來說,「想要完成度更高時再發表」與「想要快點得到反饋」兩種慾望,常常處在互相說服、互相拉扯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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絳竹🍒
8 years ago
@Edit 8 years ago
有時候前者勝出、有時候是後者,我甚至不能肯定選擇前者時我就是個「比較不浮躁」的作者。因為,兩者都能看成虛榮心的變形。選擇花兩倍時間去提升完成度,我也是希望有人誇我的啊。創作者希望得到反饋的心情,其實不會因為作品的長短/好壞/發表時機而有任何改變。
絳竹🍒
8 years ago
@Edit 8 years ago
沒有立刻吃掉棉花糖的小孩,15分鐘後能得到第二塊棉花糖。但是這是在棉花糖不會融化的前提下——如果棉花糖捧在手心不會融化的保質期(?)只有5分鐘,那麼,選擇立刻吃掉棉花糖的小孩,到底有什麼不對?
「希望立即得到回應」的心態沒有任何錯,害怕棉花糖融掉,就是最正當的理由啊。
夜子有不在場證明🔍
8 years ago
想偷偷問那個批鬥串是><......?
絳竹🍒
8 years ago
@Edit 8 years ago
這串
。
我其實是冷靜了兩天才發,現在覺得也沒有島上說的那麼嚴重,不過剛看到時我是挺不淡定的w
絳竹🍒
8 years ago
@Edit 8 years ago
島>>>
No.1203
絳竹🍒
8 years ago
@Edit 8 years ago
以前像鮮網那種有稿費制度的網站,我們還可以說作者只發段子是為了營造自己勤奮更新的錯覺、騙點擊,等等。
或者在按行數算稿費的年代,愛寫短句的古龍大大也是這樣過來的。
但是在免費平台上發表文章,其實很難根據寫文的長度去評斷作者的動機。
所以我上面主要是討論「完成度」而不是「長度」。
絳竹🍒
8 years ago
@Edit 8 years ago
就「提高完成度」這個要求來說,我反而覺得,如果真的提升不了,縮短篇幅是一個非常有用的方法。如果我知道超過一定字數自己就掌握不好,那就縮短,反之,如果少於一定字數作品就不夠豐滿,那就延長。縮短篇幅和延長篇幅,都是很好的練習。
一篇1萬字短篇,一本10萬字長篇,後者的難度絕對不止前者的十倍,是10次方好嗎(。
flashingback
8 years ago
我剛看到其實是大爆笑,明明我也沒有寫多長,可是真虧他敢說到這程度,勇氣可嘉(欸
絳竹🍒
8 years ago
@Edit 8 years ago
我剛看到時完全笑不出來欸wwww 對我來說這是每天都在面對的一種心理壓力(最苛求完成度的永遠是作者自己)他的語氣會讓我想起長輩常常批評ACG次文化是淺碟的、寫網路小說而不投稿實體出版社是急於求成的心態……差點觸動創傷反應(ry
絳竹🍒
8 years ago
@Edit 8 years ago
然後我想了一下,單就「在很少的字數裡面寫個好故事」來說,原創比二創難很多,原PO說段子很少寫得好看,在大B版或許可以適用,但河道隨處可見的二創段子這種,是大量依賴「讀者對原作的前理解」來寫故事,也許依賴話題熱度來引起讀者的討論興趣,文本/作者的負擔,相對比較輕。
夜子有不在場證明🔍
說
8 years ago
淚推每天都在面對的心理壓力;;
flashingback
8 years ago
我大概心裡想說
「很對很對,但您真倒霉,都看到寫得爛的那些,我推薦你一些如何」
絳竹🍒
8 years ago
dinoegeten_lenz
: 我想那是他選擇的同溫層不對(X
喜歡什麼文體自然會接近什麼作者,吸引力法則在這個情境下還滿適用的ww
絳竹🍒
8 years ago
@Edit 8 years ago
啊然後,我會有感而發廢話那麼多,是因為換成幾年前的我,的確也是用和原PO很相似的標準來要求自己,抱持著「我必須比那個先吃棉花糖的小孩更優秀」的心態,搞到自己壓力很大,最後是一堆草稿死在硬碟裡(。
最近兩年我的想法慢慢轉向,完成度不高的作品也是一個過程,不管讀者喜歡與否(覺得作者只貼小段子混更灌水),作者自己絕對不能抗拒、不能討厭這個過程,承認很多地方不夠好,同時知道,在「過程」的階段,不夠好是正常不過的——承認了,才能慢慢獲取跨越他的能力。
當然你也可以賴皮,像成英姝說的「如果這棟沙堡始終沒有完成,那你永遠不能說這棟沙堡的形狀不對」。
作者是不是有意尋求進步,真的是很個人的事。
絳竹🍒
8 years ago
然後題外話,我認為作者願意把完成度不夠高的作品貼出來,表示他對讀者與周圍環境抱持相當程度的信任。噗浪這個環境簡直太溫馨了。
我大約13歲時曾經被警告「你這種想法的作品,最好修到漂亮一點再拿出來,如果有個技巧更好的高手看到,就學走了,還寫得比你好」。
flashingback
8 years ago
JLLDRP
: 那種高手根本不是高手,因為他居然需要學,居然允許自己學。
絳竹🍒
8 years ago
@Edit 8 years ago
dinoegeten_lenz
: 我想你誤會他的意思了,這種「原作者明明知道點子被偷,但是無話可說」的情形,歸類到廣義的抄襲都有難度,如果原作者發表200字的段子,但是偷去的人把它改寫到10000字,原作者很難主張這個梗是他想的……即使我依然認為所有不告而取都是「偷」,但是當原作者的能力不足以把一個梗寫的有特色、好看,他在主張所有權的時候就必然處於弱勢。
絳竹🍒
8 years ago
@Edit 8 years ago
用個粗暴的比喻,我生了一個小孩但是沒能力把他養大,某天我跟別人聊到這個小孩,對方覺得小孩很可憐就把他抱走了,給他吃好穿好讓他上學,我知道這件事之後,除了主張「我跟這孩子有最初的血緣關係」之外,什麼都不能做(ry
有點殘酷的是,創作這個領域沒有專門的孤兒收容機構或者保姆等體制,每個有能力幫你帶小孩、陪小孩玩的朋友,都可能偷偷把小孩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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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shingback
8 years ago
我的意思是,允許自己去使用別人的點子的人,根本算不上高手啦……
flashingback
8 years ago
技巧好又怎樣,他的自尊不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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