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 子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廢/
先前去了一間有賣雜貨點心跟古著的小店吃三明治,擅自照了相後寫一點心得,今天看到老闆娘說這樣的行為很不禮貌讓她很不開心,我懊悔的要命
掰噗~ 已經
7 years ago
我已經吃不下了(p-surprised)
宅 子
7 years ago
我真的好不禮貌 那時候在做估狗的地圖嚮導紀錄
沒先告知她我能不能用我就直接放在估狗地圖上面
宅 子
7 years ago
照片應該是移除掉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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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 子
7 years ago
仔細想想也算是個在網路上活躍的人
對於推薦店面這種事情應該在更積極一點,拍照片或寫東西不能讓老闆感到不舒服(可能大家曬我我都不引以為意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