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暗~
關於加班,不是不好,而是毫無意義的加班很讓人厭煩,剛剛翻到一篇網路文章,關於加班上限的一個案例恩瞬間淚崩
節錄?
勞工不會因為上個月只有20天加班,
這個月就生龍活虎可以把那6小時上回來。
當年還留在勞務機關就職,
曾經有一位民眾來找我詢問工時規定,她看起來精神非常差。
我詢問她是否就是當事人,
民眾搖頭說不是,
當事人是她的丈夫,
三天前過世,過世之前躺在她懷裡說好累,
請她幫他按摩讓他好睡一點,就沒醒過來了。
那位民眾臉上的表情,我大概30年內都沒辦法忘記。
她不明白她的丈夫只是認真上班而已。
放棄休假、努力加班,
為什麼他們兩個人沒等到苦盡甘來。
單月46小時的加班上限,
其實已經離過勞死的距離非常接近。
大家或許還年輕,但是對中年人來說,已經是不可承受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