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dychiang1009: 他的文章有點燒腦我還沒完全看懂XDDDD|||
其實我認為《宗教婚姻法》之類的法案可以討論,但台灣的宗教非常非常多,要怎麼在不違反基本人權的前提之下,顧及不同宗教的需求,會是個難題(然而,在一個重視差異性的子題之下討論同一性,是否搞錯了什麼……)
再者,已經有很多宗教不再堅持傳統的聖/俗二元對立,也就是「神聖」不一定非得透過超驗的、超越世俗的、反世間法的路徑去踐行。簡單來說是修行模式漸漸多元化,神聖不再只有單一的定義(在西方一神教、形上學的思想背景,這或許是很難想像的事,但最近西方宗教也一直在向東方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