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的禪學與人生>
「如果他們能在生命裡面找到愛,為何不可以?」
「過去兩性(異性)之間的結合是一種人類的經驗法則到現在,它一定有它的價值這不可抹滅,但是現在這個價值觀點受到挑戰,那表示我們要思考,這個組成的意義在哪裡」
「很多人問我,異性戀是正常的,同性戀是不正常,但從佛法的角度來看,你們都不正常,你們都是無明,因為都是慾望驅使。通透來看,一樣,都是眾生,只是一個喜歡蘿蔔一個喜歡香菜,但是都是慾。意思是,如果通透來看這件事,我們只是要給他們法律保障,今天這個問題是法律問題,不是性別問題」
「如果以一個高度來看,兩個人選擇一個方式然後他要遵守那個諾言有個法律的保障來看待它,就這樣而已。換而言之,就算這個法律,假設同性平權法、婚姻法通過了,未必同性朋友就想結婚啊,因為結婚是他選擇的人生的方法,你要不要選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