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覺得有點難過 抱怨下收
latest #13
讓人絕望的不是下一代的社會 而是現在的社會
老一輩總是認為自己吃過的鹽比年輕人多的多
但是卻沒有發現現在社會所需要的不僅僅是他們需要的"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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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同婚的議題 老一輩不會去思考說自己怎麼想
而是去接收那些最常接受的資訊
在台灣 這就是所謂的"民意"
也就是那些大部分人中廣為流傳的觀念
現在很多反同團體都希望說防止同婚成立所以要修改憲法
但是憲法本身就是要保障少數人的人權 而不是要保障民意
若是憲法說改變就改變 那麼我們何不廢棄憲法以及議會 改回過去的雅典公民政治?
雅典的公民政治最大的缺點不就是民意容易被輿論左右嗎
憲法所要樹立的就是那一個最後的底線 以防因為民意的越界造成不可挽回的結果
但是現在那條底線要因為民意因退而退 那還要憲法作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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