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志過世了,他是我第一個在課堂上接觸到的同志,他來演講。
他很開朗,正面的態度說著有關同志的事,當他笑著說:「別人問我稱呼自己的另一半女朋友嗎?我說,不,他是我男朋友呀。」在那一刻,我就接受了男生有男朋友,女生有女朋友這件事,再不懷疑。
我不知道他私底下被多少人苛責,但是他笑著說出來讓大家接受。
在他之後是一位號稱權威的醫生演講,也是講同志議題。醫生說:「同性戀...巴拉巴拉...就是有變裝癖、娘娘腔、戀物癖....巴拉巴拉....」聽得我直翻白眼,完全沒有邏輯還號稱精心研究。但我不習慣當出頭鳥,也沒有好口才反駁,決定用打瞌睡作為抗議。
我從不跟長輩說其實我挺同,在長輩的觀念裡,寧願當個沒人要的異性戀,也不願意看見有伴侶而幸福的同志。(還有寧願當寡婦或離婚也不要沒嫁過,他們看不起單身女強人)
今天看了新聞,心裡五味雜陳。我感激他給我的觀念,又感歎人世的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