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贈與我的物品不是我想要的。
或許是溝通上的錯誤,抑或者互相的理解沒想像中深刻。
接到禮物時我很快樂,打開時卻出現了微妙的偏差,我說的跟他聽的似乎並沒有對上同個頻率。
這種一瞬間的尷尬說不出口,甚至能稱為失禮至極,我怎麼能瞬間擺出錯愕的表情呢?
修正不該有的情緒,調整成愉快的高昂,大聲地感謝對方,對方也為此感到快樂。
這種表現卻反向帶回兩倍的負罪感,但去責難買錯的對方又有什麼意義呢?
錯在於我,沒有好好的表達清楚,身為收受方怎能如此得寸進尺。
我用著假意的微笑回應別人對我的付出──如此虛偽又沒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