晞宇 覺得
6 years ago
志願服務法(摘錄)
一、志願服務:
民眾出於自由意願,非基於個人義務或法律責任,秉誠心以知識、體能、勞力、經驗、技術、時間等貢獻社會,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以提高公共事務效能及增進社會公益所為之各項輔志願服務。

看到這個...只能說覺得諷刺
學校規定志工服務滿18小時才能畢業呢!
那是不是已經違反規定了呢?(p-unsure)
掰噗~
6 years ago
讓我掐指算算 (bringit)
沒錯沒錯
腦袋要燒起來了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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