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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years ago
ಠ_ಠ - #求擴散 #歡迎轉噗 #偷拍偷拍王Forthelife,從去年10月開始在PTT八卦版放他在...所以這行為到底算不算犯罪? 我對偷拍的概念就是私密處、個人居家(封閉性空間)隱私之類的,像這個能用法律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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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years ago
沒人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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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years ago
律師劉韋廷指出,「刑法的妨礙秘密是315條之2,主要是窺視他人非公開身體的隱私,例如她穿的是長裙,就是腿不想被看到,如果你用一些樓梯上下的角度,甚至把手伸進去偷拍到她的腿,就構成妨礙秘密問題;如果她今天穿的是短裙,可能想讓別人看到她的腿,這種狀況下你拍到她的腿,就不會涉及妨礙秘密部分。」

偷拍沒有用衣物遮蔽的大腿,不算隱密部位,很難構成妨害秘密罪,加上對方不是名人也沒拍到臉,更沒有肖像權問題,只能說有道德瑕疵。但如果把手機伸進廁所偷拍,或是捷運手扶梯,利用高低差拍下女性的裙底風光,就已經侵犯私領域,甚至有人因此被判刑三個月。

律師強調,只要女生覺得被冒犯,就可能涉及性騷擾防治法,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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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years ago
一、本案有可能不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

二、關於本案刑事的部分,不成立刑法之罪是檢察官說的;但是有可能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的罪,可是這部分應該是屬於告訴乃論,所以必須當事人有告訴檢察官才可以起訴。若檢察官不起訴,可以向高檢署聲請再議。

三、關於民事的部分,本案可能會違反民法184條和195條,主要是因為侵害了隱私權,可以對當事人進行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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